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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史风云

解读明清辽东战场上的谍报战争

分类:战史风云 2022-05-19

“夜不收”是明代辽东边防守军中的哨探或间谍的特有称谓,而“捉生”则是后金(清)崛起后,为获取军事情报而采取的一种捕捉哨探的行为。自从人类有战争以来,军事侦察活动就成为战争双方获取军事情报的重要途径。在明清这个历史转折的重要时期,随着双方军事冲突和战争的日渐频繁,军事侦察的重要性亦凸显出来,“夜不收”与“捉生”现象的存在,正说明了这一点。同时,“夜不收”与“捉生”这种特定语汇的使用,不仅反映出这一时期军事侦察行动和侦察队伍的特性,而且也蕴涵着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统治者对侦察等军事行为的认识及其所赋予的功能的异同。鉴于学术界尚未对“夜不收”、“捉生”现象予以关注,本文不揣简漏,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步的梳理,意在抛砖引玉。

一、明辽东边防与“夜不收”

众所周知,明朝建立后,鉴于辽东为燕京左臂,“三面濒夷”,不设府县,专以都司领卫所,先后设立辽东都司和奴尔干都司。其中辽东都司的辖境,东起鸭绿江、西抵山海关、南至旅顺口、北达开原,相当于现在辽宁省西部和东部的大部分地区。奴尔干都司的辖境西起斡难河、北至外兴安岭、东抵大海、南接图们江、东北越海而有库页岛。其中所属斡难河以东、嫩江以西、西拉木伦河以北、黑龙江上游两岸地区建立的卫所,主要是管理鞑靼蒙古人;嫩江以东、辽河以北、黑龙江中下游两岸、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图们江流域的卫所,主要是管理女真人的卫所。[1]

明朝对奴尔干都司境内蒙古、女真的统治政策是:“因其部族所居……官其酋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职,给与印信,俾仍旧俗,各统其属,以时朝贡。”[2]而由明朝任命为都司、卫所长官的蒙古、女真各部酋长,都是世袭的明朝地方官。他们负责管理本卫人民,遵守明朝的法令,守疆定边,定期朝贡。

在和平时期通过朝贡和贸易的方式获得生活必需品是当时蒙古、女真诸部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但是大规模和频繁的朝贡给明朝带来了极大的负担。因此在正统年间及其以后的各代,明廷对东北蒙古、女真各部朝贡的人数、次数、日期等屡下令整顿和限制。但是这些限制措施却引起了诸部首领的不满和反对,在求增入贡不许以及边官“出塞扑杀诸夷”[3]的情况下,不仅兀良哈“时时出没塞下”[4],就是女真诸部亦“数入塞杀掠”[5],从而激化了明廷与边疆各族间的矛盾。

正统年间,“辽东边备废弛,胡虏数入为寇”[6],“建州等卫女真都督李满住、董山等自正统十四年以来,乘间窃掠边境,辽东为之困敝。”[7]有鉴于此,明廷采纳辽东都司毕恭的建议,修筑辽东边墙,以为防御之举。边墙分为西墙与东墙两部分,其中从正统七年开始陆续修建的辽西、辽河套一带的边墙,史称“西墙”;从成化三年[8]为防御女真而修筑的辽东一段边墙,史称“东墙”。整个边墙西北自长城界铁场堡起,至东北开原之镇北关,又自镇北关起,到九连城江沿台堡止。其间以辽河之阻隔,形状如凹字形。到万历元年(1573),“辽东全镇修完城堡一百三十七座,铺城九座,关厢四座,路台屯堡门角台圈烟墩山城一千九百三十四座,边墙二十八万二千三百七十三丈九尺,路壕二万九千九百四十一丈。”[9]在边墙沿线以内,距墙2—3公里,建立了守御边墙的“营堡”,每一营堡屯驻着百十二名守军,叫百户所,其长官叫百户。堡与堡之间相距8—15公里。[10]时有“高墙垣,深沟壑,五里为堡,十里为屯,烽燧斥堠,珠连壁贯”之称。[11]每座“堡”城负责一段边墙及其临近的烽燧台防务事宜。

在“边有墙、墙有关、关内有堡、堡内有兵”的防线中,一座座堡台构成辽东边地的一处处边防哨所,边堡墩台驻军则成为明东北边防的一支重要的侦察防御力量。其时,明朝为防御“贼屡入寇”,曾指示辽东守边官兵“夙夜尽心,以图成功,遇贼近边,出兵剿杀”[12]。史料中关于辽东官兵在边堡之间容易穿行的空地处伏击入境者的记载屡见不鲜。总兵官曹义在时,为有效阻止边外各族的“入寇”行为,还多次率官兵出边巡哨,主动出击。正所谓“今沿边之守,有营堡墩台之建,有巡探按伏之防,有将领以总其权,有副将以分其任。调发者之有逰兵,分防者之有备御,严守之道亦可谓周且备矣。”[13]从这些记载不难看出,明朝的辽东防御侦察系统是完备的。

这里所谓的“巡探按伏”就是本文所关注的侦察队伍——墩台哨兵。墩台哨兵又称“墩夜”或“直拨、横拨”[14]。“墩”指墩军,又称“横拨”,主要负责墩台及其附近地区的站岗放哨任务。“夜”又称“哨夜”、“夜不收”[15]、“直拨”,专指“能深入虏营哨探得实”者,即能够深入敌境进行侦察活动的哨兵,因其行动远离墩台边堡,故又称“远哨夜不收”[16]、哨探、间谍[17]、哨拨夜探[18]、拨夜[19]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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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夜”作为辽东边防前线的士兵,或巡哨,或深入敌境侦察,是最先给对方构成威胁的敌人,处在最先与敌人发生冲突的境地,因而成为敌方最先要杀戮和掳掠的对象,这使他们成为最早的被“捉生”者。

明廷及辽东总兵官等对“墩夜”的地位和处境非常清楚,所谓“墩夜二项,了操传报,其险苦艰难,比之别军悬殊,若非加厚优给,何以责其用命?”[20];“沿边夜不收及守墩军士,无分寒暑,昼夜了望,比之守备,勤劳特甚。”[21]因此多次出台优待这些士兵的政策,给“出哨夜不收”增加俸饷[22],对于被杀伤者厚加赏恤[23]等,体现了“夜不收”等担负侦察任务的兵丁在明辽东边防前线的特殊身份和特殊使命

实际上,“夜不收”之称不仅反映了从事侦察任务的士兵的身份,很可能在当时辽东总兵之下已经建有“夜不收”的侦察兵兵种,从以下《辽东志》一段文字中出现“预定夜不收”和“存留夜不收”情形看,显然另有一番深意:

“每岁冬,镇守总兵官会同督理军务都御史太监奉敕移文各路副参游击守备备御提调守堡等官,遵照会行日期,各统所部兵马出境,量地广狭,或分三路五路,首尾相应而行,预定夜不收,分投哨探,放火沿烧野草尽绝,听令安营吹号笛打鼓,聚官发放毕,夷人精锐至营外求见,发牌开门,鼓吹齐举,通事引入拜见,量给酒肉令出。随开营回兵入境。时兵马各令附近屯堡休息,存留夜不收并标下官军站立一营,围夷人多寡,携妇女老幼入关门投见,令通事译传,宣布朝廷恩威,地方厉害,量给卓面酒肉盐米针布胭粉靴蠛之类。或有号称大头领及预有报事等项劳动者,亦赏牛羊段袄银牌之类。赏毕,夷人出境,兵马俱在边宿歇,次日归城。”[24]

此外,《滦阳录》卷一有“夜不收”条,有诗云:主寝僧房古塞秋,皇庄酒局报河流。驼羊百万青青草,乐土无如夜不收。又有“未至建昌县六十五里,站名夜不收,平川旷野,极目苍然,牛马驼羊成群散合,地甚膏沃,而无一畦,都是丰草,畜牧之利大于稼穑可知也。”

将上文与《滦阳录》中“夜不收”的地名以及当地的生态环境联系起来分析,“夜不收”似乎在明朝边境“烧荒”中也扮演着特殊的角色,而以“夜不收”名地名,可知其时“夜不收”之盛名也。

从明代辽东地方遗留下来的档案来看,明朝方面“哨探夜不收”的侦察活动最初主要是针对蒙古诸部的。因为“正统以来,瓦剌渐强,东并诸夷,西结诸卫,以撤我之藩篱,所以屡为边患。”[25]如万历九年三月初八日,《三万卫经历司为“窃贼”捕掳永宁堡哨夜事给巡按山东监察御史的呈文》中称:

“据守永宁堡卫镇抚刘维藩呈称,本月初三日辰时分,据本堡北方值了军人周云禀称:了见沿边空心样台举放炮火,左右邻台一齐接举,一面差夜不收杨彪等分投走报,一面带领马步官军出堡迎敌,途遇本台值日甲军孟尧禀称:了见境外沟内突出掩伏窃贼约有十数余骑,撞遇预差出哨夜不收洪阻二、薛祥等二名……躲避不及,被贼掳去……具呈到职。据此,缘系窃贼捕掳哨夜事理,拟合呈报。”[26]

又如万历九年四月,义州卫指挥使司“为境外哨探被掳事”给巡按山东监察御史的呈文中禀:本月初七日大镇堡夜不收于贤等六人分为两拨出境哨探,遇“从北来达贼二十余骑”,各役奔走不及,有三人被掳去等情。[27]

明朝文献记载中,多以蒙古为“达”、“虏”,以女真为“夷”。明中前期,以女真诸部、朵颜三卫为阻隔蒙古之藩篱,“建州、朵颜、野人女真、海西等卫,皆我迤东藩篱,赤斤蒙古、沙洲等卫,则我迤西藩篱。昔太宗欲征瓦剌,必先遣使迤东迤西,厚加赏赉,以结其心。故我师之出,瓦剌远遁。”并因此标榜“向来夷汉一家”,以致“墩台俱废,哨了不设。”[28]说明此前的“哨探夜不收”主要是征对蒙古诸部的,而在与女真诸部相邻的边墙地带、以及针对女真的侦察活动并未引起明廷的重视。直到努尔哈赤公开与明廷对抗时,明与女真诸部尤其是建州女真之间的侦察防御才提到了明廷的议事日程,此后,明之“哨探”的侦察对象便主要转向了以努尔哈赤为首的女真势力。

万历四十二年(1614),巡按山东御史翟凤翀疏言:“自奴酋反侧,入告中外,议论沸腾”,在其提出的应议之事中,就有“宜修整墩台,设立夜军”,加强边境往来人等的稽查。[29]翌年正月兵部覆辽东巡抚郭光复疏言中亦建议:乘边境还算安宁之时,“修我内治,如敌楼、火器,急为建置,城堡墩台,早为修补,设守了之军”。[30]

万历四十六年(1618),辽东经略杨镐在谈到御敌之术时,亦提出“侦探宜明”一条,“蓟镇旧有直拨、横拨,直拨深入虏穴,察其情形;横拨沿边了望,接续飞报。自款贡日久,虏帐渐徙,直拨往齎米布,讬处属夷帐中,凭其口报。其横拨又狃小利,或散而砍木采茵,多为夷所扑捉。”[31](应该补充后面的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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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元年七月礼科都给事中杨道寅在奉命“使东藩取道辽西遍睹人情地势”后也建议“叆阳复,则列烽置守于摩天岭,可为宽奠诸堡门户,制虏马东驰,多设游骑夜不收于复岭磴道,以侦辽西动静”[32]等。

这些材料说明,随着辽东局势的变化以及明与努尔哈赤冲突的不断升级,明军方开始加紧整顿侦察队伍,加大了女真地区“夜不收”的派出数量。在随后的满文档案中也开始有了关于不同时期明“哨探”深入后金国境内的记载。如:

天命三年(1618)努尔哈赤攻取清河之后,派八百人到沿边收割粮食,临行前努尔哈赤再三叮嘱,为躲避敌人的袭击,一定不要在同一地方避宿,“若在南山上住宿一夜,再往北山上住宿一夜。东边山上住宿一夜,西边山上住宿一夜”;并将八百人平分为二,分别往浑河南、北岸晒打粮食。但是这些人“违背了汗的诫谕,就在打粮场住宿。尼堪的哨探曾二三次前来窥探他们。九月初四日晨,尼堪出来了兵,袭击了浑河南岸的嘉木湖村纳林率领打粮食的四百人,被杀了七十人,其他三百三十人都逃了回来。”[33]

天命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努尔哈赤命率兵前往镇江之阿敏贝勒,“妥为探察彼方之消息”,又恐敌哨探来伏于环新城地方之高山上,令其“先行查山,而后沿山巅设哨卡。”[34]复谕沿边居民曰:“凡擒得敌探来献者,赏之。”[35]

天聪九年六月初五日,喀喇沁部耿格尔等四人往明国贸易,途经辽河河源处时,遇见明三十人自冷口来哨探,杀二十人,生擒一人,获马二十五匹。[36]

崇德元年七月初一日,劳萨等奉命往明境内冷口等地捉生时,遇明前来侦探之哨卒十四人,“杀其三人,生擒一人,获马十五以还。”[37]等等。

这些记载说明,双方统治集团在侦察与反侦察领域展开的较量和斗争,已经上升到白热化的状态。

后金(清)之卡伦与“捉生”

与明朝的“墩夜”的职能相类似,后金(清)侦察队伍的构成也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相当于“墩军”的卡伦哨兵,另一部分则是较之“夜不收”效率更高的专业捉生队伍。

(一)卡伦

“卡伦”又称“哨地”,是清代边境哨所的统称,清入关前,哨卒也称“卡伦”或称“卡伦们”,译为汉语就是“哨探”。清代卡伦的设立早在建州女真崛起之初就已经开始了。随着努尔哈赤对建州诸部的统一和后金政权的建立,与周围其他女真部族、蒙古诸部、朝鲜、明朝关系的日趋紧张,军事冲突与军事征伐的频繁,迫切需要在辖地周边地区建立防护措施,而卡伦之设及其侦察敌情的职能就成为这种防护需要的必要手段。这是边境“卡伦”设立的直接目的。

清代史料中关于卡伦的记载最早始于天命三年。天命三年(1618)后金宣布七大恨,对明正式宣战之时,就在与明分界之处设有卡伦[38],而且已经显示出“卡伦”哨兵在向大军营地传送敌方信息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而且当时不仅建州女真——后金设有卡伦,女真的其他部族也有自己的卡伦。如天命四年八月,努尔哈赤发兵征叶赫时,在二十二日努尔哈赤兵围叶赫城的当晚,“叶赫的卡伦半夜前往东城报告:‘有敌兵来。’”[39]从而使东城的妇孺有时间撤离外城,做好迎战的准备。

但是,这一时期关于卡伦的记载是零散的,不完整的。卡伦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也只能从这些零星的史料中窥见一斑。如:

天命四年四月,“老满文原档”记载努尔哈赤在处置未能尽职的卡伦时有一段话:“尼堪大军来的前日,别的卡伦(哨探)都看见了,而名叫顿巴希的卡伦(哨探)未曾看见。次日看见了尼堪军又不来与我兵报告,仅在尼堪兵之后站立。我兵袭取尼堪兵时,顿巴希卡伦的人知道。‘为了监视来犯的敌人,看见了即来报告,才设置卡伦呀!为的要报告敌人的消息,才设置卡伦,若是设置卡伦而不来报告,仅站在敌人的后面,设置你们这些卡伦何益’?因此将卡伦额真名叫顿巴希者问斩。”[40]

又有天命五年正月,“有卡伦额真名瓦济玛者,于放哨处尽卸马鞍,将马散放。汗亲见之曰:‘设尔为哨,众人皆倚赖之。尔将哨马,尽行散放,一旦见敌来侵,尔何以即得马匹?尔不知敌入,必为敌所掳也!若尔身为敌掳去,则众人何由而得知乎?遂杀卡伦额真瓦济玛。”[41]

至于当时卡伦的规模和设置情况,也看不到完整的记述,不过从有限的史料中依然可以略知一二:

“天命七年初三日,命派广宁军士,至广宁以外设卡伦。该广宁卡伦之一百人,自广宁以内直至西宁堡,每二十里设一卡伦。于诸申人所设各卡伦之间,每一处设汉人四名,置炮四门。住卡伦之人编定班次,昼夜妥为巡察。驻西宁堡之人亦照此妥慎巡察之。”[42]这大概反映了金国初期在靠近明边之地所设卡伦的情况。

天聪五年四月,在东部蒙古诸部相继归附之后,后金与察哈尔的战争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已经归附的蒙古诸部与察哈尔之间设置卡伦成为十分重要的防御措施。于是,遣兵设哨地,在“敖汉部都棱庙之乌兰哈达,其迤东二喀儿占,齐嫩河之霍尔呼,绰尔济庙之阿布吉南、密喇图高林高兔、陶林高儿等,由旗遣五十人,备月干粮出哨,若不足五十人,则罚其人马一。若不赴所约之地,五日内者,罚牛一;逾五日者,罚马一。”[43]可能是该命令在执行过程中并不顺利,所以四月二十八日,“为安哨探事,遣伊拜、胡希布往敖汉、奈曼、喀尔喀诸贝勒处。喀尔喀五十人,驻乌兰哈达;敖汉、奈曼五十人,驻鄂尔多博罗讬罗盖。”[44]似乎是在更加明确各自的分工。同时在五月初四日,再次为各部立法,定“贝勒若不遣人出哨,罚牛五;庶人不出哨,各罚牛一。”[45]这是蒙地卡伦的情况。这里提到对卡伦的人数作了规定,每卡伦五十人,不过可能不完全统一。如天命四年明清决战时,后金在呼兰路看守卡伦的是二十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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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的分析来看,“卡伦”是对定点、定时执行巡逻(蹑踪)、放哨、传递情报的军事人员的特有称呼,同时在两军交战之时,“卡伦”士兵往往承担在军前侦察敌情的任务。所谓“各次对敌行兵时,两军所放出的卡伦(哨探)也都是淑勒汗的卡伦先发见敌人,两敌军的卡伦若相遇攻占时,也是淑勒汗的卡伦胜利。”[47]说明卡伦哨兵有时执行“先遣队”的任务。

卡伦的任务,除了定点巡逻、放哨、传递讯息之外,还有一个主要的任务就是“捉活口”,在可能的情况下,深入敌境,侦察敌情,捉拿明朝的哨探等。如天聪四年二月初一日,“命驻图鲁什、席尔纳等哨地,每旗遣官一员,率每小旗护军一人往探马兰峪情形。”[48]初二日,他们一行“追明哨卒,抵石门驿,获马十五,生擒四人乃还。”[49]

由于卡伦(哨地)所在的边境地区,是明与后金(清)对峙中的敏感地带,也是双方侦察活动的主要地点,所以在此捉拿对方哨探是双方获取情报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如天聪三年十二月初七日,明朝哨卒二百人与后金出哨阿山、劳萨等在哨地外相遇,被其击溃,杀明哨卒九人,生擒四人。[50]等等。

(二)“捉生”

“捉生”,满语为helenzhafamb,其中helen是名词,意思是提供敌情的人或俘虏、活口,与后面的动词相连,就是“擒获活口,密捉”之意,在《满文老档》等入关前的档案资料中,“henzhafamb”经常被翻译成汉语的“捉生”或“捉活口”。

对于后金来说,“捉生”是一种直接为军事目的服务的偷袭、抓俘虏行动,其直接动机和目的就是侦察敌情、探听敌方军情动向。这一点在后金(清)与明的一些重要战役中都有集中的体现。如:

天命四年(1619)三月,辽东经略杨镐兵分四路,攻打后金。三月一日,设于抚顺熊岳山的山嘴上的卡伦哨卒来报,说头一天晚上,“见有灯火众多”;同时南路的哨卒也来报告说:“昨二十九日未时,尼堪兵进入了北董鄂边境”;在努尔哈赤结集军队出发迎敌时,又有哨卒来报在清河一带发现了敌兵。[51]

天聪四年,在后金入关征明的过程中,曾多次派人“捉生”,获取军事情报。如四年二月初一日,清军撤离北京后,驻守永平众台吉等,奉命“遣人三十,前往捉生”,获“步行者”,审讯后得知,祖大寿仍在山海关,抚宁驻有副将四员,一曰朱梅,一为祖大寿之弟,一姓马,一姓黄,已与内地不通信息等。[52]初六日,复派图鲁什、劳萨,率每甲喇护军三人,前往大路一带捉生。同日,派往三屯营捉生的刘哈,生擒三汉人归来等。[53]

又如在清军围困锦州期间,清军为获得明守军内部的情况,多次派出捉生。天聪四年正月二十三日,皇太极命“达尔汉额驸率每旗官一员、每牛录甲兵二人,前往抚宁一带侦察”,生擒二人而还。据被俘者供称:祖总兵官(祖大寿)在城外掘壕,立板为挡牌,内砌尔石人形等。又闻军士日给粮两小升,马日给三升,因无黄豆,取本地粮给之,又因无饲草,往二三十里外之村寨,取而秣之。其平民皆迁住于山海关外宁远一带。“禁纪若见我兵,则绝不可出城等语。”[54]天聪五年八月派人出去捉生,命每牛录遣护军一名,左翼四旗以总兵官阿山为主将,右翼四旗以劳萨及备御图鲁什为主将,往锦州、松山一带哨探。初八日,阿山生擒明步兵十人,骑兵一人。得知杏山守军以“无粮”约祖大寿到杏山,“若能携军,即携来,若不能,可尔孑身潜来”等。[55]使清军对明锦州及杏山、塔山守军的境况有了较为准确的把握。十月初二日,又命苏达喇、乌拜率每旗大臣各一员及每牛录护军各一人,前往锦州、松山一带捉生,生擒九人。经审讯,知吴三桂等携百人逃走,军中二太监逃往关内。[56]十月二十五日,复遣图鲁什、劳萨率每旗大臣一人及兵千人,往锦州、松山一带捉生。遇明管队一人,率十人执纛往宁远,被其击败,杀三人,生擒八人,获马十匹而还。[57]

由于清军掌握了锦州城内明军的溃散及困境详情,招降有方,不几天后,祖大寿率守军降清

天聪六年四月初一日,清军出征察哈尔后,随之而来的“捉生”行动又开始多起来。四月十四日,大军至博罗一带驻营,皇太极命图鲁什等八大臣,率每牛录护军二人“前行捉生”[58]。四月二十三日,大军次都勒河,又遣每旗一人,每贝勒下拨给马二匹,乘马前往捉生、蹑踪。[59]五月初一日,又命阿山、图鲁什、劳萨、乌拜率每牛录护军一人,前往捉生。[60]

综上可见,“捉生”是有目的获取军事情报的一种十分有效的侦察手段。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捉生”的同时,有时也伴随着掳掠人口和财物的情况。如:天聪四年四月十四日,后金精选护军百人,由布尔坎等四大臣率领,往明广宁一带捉生。十八日,捉生军士还,“以所俘获,献汗阅视,纳牛四十。前往四大臣,各赏马一、牛一、驴一、人二。其余马牛驴及人口,赏与随行人员分取。”[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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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捉生”与以掳掠为目的的抢夺有明显的不同。单纯以抢夺财物人口为目的掳掠,满人称之为“出猎”、“出略”、“往略”等。如:

崇德四年四月二十五日:“遣前锋将领席特库、沙尔古达、纳海、硕色、喀扎海、阿尔布尼、索浑、齐墨克图等率哨探章京达鲁喀、札布齐哈里、布彦、珍都礼、俄德依、格巴库、镶蓝旗巴雅喇四十人、哨卒一百人,兵共一百四十人出猎,谕之曰:‘尔等此往,兵分两路,各七十人,纵略锦州界外砍木烧炭之人及其牲畜。”[62]

崇德七年十月初五日“先是,遣多罗豫郡王、固山贝子罗讬、尼堪、博罗等往宁远地方捉生,牵制明援兵,以便我大军入边。至是生擒一骑马人,即遣纳木等奏称:‘遵上指示讯地,从宁远西大路而进,因路途旷远,未能捉生,后于宁远北邀三路口驻扎,遣人往略,获马七匹、驴十五头、牛一百四十一头、人口一百有二。”[63]

可见,“捉生”有时虽然伴随着掳掠,但它首先是为军事侦察服务,获得财物、人口是在保证前者利益的前提下,才是可行的。“捉生”的主要对象是明朝的哨卒或军人[64],通俗一点讲,“捉生”就是“活捉贼兵”[65],或者说是去捉“敌人的探子”[66]、“袭击哨卒”[67]等。如天聪五年九月,在清军围困锦州的最后阶段,为了了解敌情,在劝降祖大寿的信中准确分析双方的形势,获取准确的情报变得更加重要,对“捉生”对象的要求更加严格。是时,因阿山、图鲁什、劳萨等捉生所获情报有限,而遭皇太极训斥:“尔等捉生,所有解来人众,均系刈草奴仆,因何未获一晓事之人?”[68]崇德元年五月,清军征明期间,获取准确的军事情报也显得非常重要,所以七月十三日,往明广宁一带捉生的苏儿德依、布彦等,直接袭击明之哨堡台站,“获驻台汉人一名”。[69]如崇德二年二月,皇太极征朝鲜时,于二月十二日“遣阿尔津率每旗亲军五人,往铁山,擒明哨卒”;十四日,“阿尔津自铁山捉生还”。[70]

由于“捉生”就是“擒明哨卒”,与“出略”的目的不同,决定了所掳掠的人口和财物的数量是有限的。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后金(清)的捉生队伍出于“捉生”过程中行动的便捷和抓捕对象的选择,并不看重俘获的数量,即使有时俘获七八人以上,他们也并不将所有捕获的“哨卒”都带回去,往往只是有选择地带回一二人审讯,其他则就地处死。即使是带回的一二活口,在审讯后一般也不予放生,而是多被灭口。如:

天聪五年三月初六日,捉生大臣获三汉人,杀其中二人,一人赏给领路之汉人。[71]七月初九日,往南岛捉生之永果托等生擒二人回,“将次汉人给所获之人杀之。”[72]八月初三日,往捉生图尔锡获一骑马人解来,问消息毕,杀之。[73]天聪六年正月初十日,获“来自锦州之蒙古哨探一名,讯问后杀之。”崇德元年七月三十日,往明境内捉生的苏达喇等在义州城一带,擒获一明人,“讯知明国修葺城池情形,乃杀之。”[74]等等。

当然情况也不尽如此。如崇德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皇太极为配合征明大军,牵制辽东兵力,曾经在派兵在大凌河一带捉生,其行为更似“骚扰”。

“是夕,以索海为主帅,命每旗出二十名甲兵、一名甲喇章京及嘎布什贤超哈,往大凌河北岸之塞里屯五十户、张冈屯十五户、塞凌塞庙十五户、王米屯五十户、裕家屯五十户、陈花峪四十户、道尔章屯三十户;河彼岸之李云屯二十户、白四屯二十户、郭家堡三十户、开州三十户、姜家堡二十户、石家堡二十户、齐家堡二十户等十四屯,捉生。”[75]

(三)关于卡伦额真和大哨探

各卡伦的管理是由“卡伦额真”来主持的,但是卡伦额真不能擅自行动。天命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卡伦额真阿尔布哈,在没有接到贝勒们的任何命令,就擅自袭击明人而被治罪。[76]天命五年,又有阿尔布哈、散哈、图巴、哲尔德四个卡伦的人联合,私自偷袭明人,抢掠马驴。分别受到责打、撤职等处分。[77]但是,有关的资料显示,卡伦额真在“捉生”行动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首先,从“捉生”队伍人选的组成来看,一般都是以“卡伦额真”或“哨探游击”[78]等为首,随时抽调各牛录护军不等。如天聪四年二月捉生时,称“卡伦的额真们图鲁希(图鲁什)、娄沙(劳萨)、锡尔那(席尔纳)、锡特库(席特库)、萨尔瑚达(沙尔虎达)、克依符(克宜福)”等语,说明出去捉生的主将同时也是一些重要卡伦的管理者。从我们见到的资料来看,图鲁什是天聪年间最活跃的“捉生”指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成功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因而受到嘉奖。

“图鲁希游击升任第二等参将的原因,去旅顺口时,破六哨探,带二人回来,第二次,破三哨探,带一人回来。去土锡尔喀岛时,杀一百人,带一千总来。去十三山时,破一哨探,带一人来,第二次去时,破二哨探,带来十二匹马及一人。……把自良乡城三度来窥视北京城的三十五任杀了,并带三人来,获二十匹马。在北京城南一役,首先攻入,八旗的哨探遇敌兵,杀了百人,获马七十八匹,把爱塔(从后金叛逃投明的将领)的哨探首领,独自生擒送来,随后而能杀爱塔。杀了去山海关方向的十五人,带来二人及十四匹马,杀了去巡逻塔山的兵十二人,带来十二匹马及一蒙古人,杀了宿于北京城门外,而想偷入的兵士二十人,带来三十匹马。做哨探表现好,因而升官。”[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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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卡伦额真多担任“捉生”行动的统帅者来看,“捉生”队伍的领导层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稳定性。不过也有例外。崇德元年十二月清军征朝鲜途中,执行过“捉生”任务的就有昂古赖侍卫。[80]而且不仅是侍卫,即使是外出经商的商人,在需要的时候,也能承担起“捉生”的任务。如天聪九年六月初六日:“喀喇沁耿格尔、万旦、塞楞、布雅西里前往明国贸易,至辽河遇明自冷口处前来哨探之三十人,杀二十人,擒一人送来,获马二十五匹。”七日,经审问“言大明之兵五百出遵化,为我外蒙古所击杀,只七人败走得脱。”[81]对于这一点,我们只要明了满族社会兵农合一的社会组织结构,就不难理解了。

另外,随着这支侦察队伍的发展,内部有了一定程度的职能划分和等级划分是可能的。如《满文老档》记载天聪四年二月,图鲁什等前去捉生:“率八旗下每小旗护军一人”[82];《旧满洲档译注•清太宗朝》对同一事件的记载是:图鲁什等“担任哨探的一旗各派一大臣,率一小旗各一护军去”[83]。都提到在八旗下还有一“小旗”。这里“小旗”的意义何在,值得注意。很可能是指在八旗下,均有专门从事“哨探”——侦察活动的组织——小旗,构成小旗的成员是每旗从各牛录下选拔的精兵强将,因为他们来自于各牛录,是该旗的“小型化”或特种部队。

又从崇德元年七月十八日,“遣席特库、苏达喇率每旗护军一人及大哨探五十七人,往明国捉生”的记载来看,显然此时的清军中,已经有稳定的专门从事侦察活动的所谓“大哨探”。[84]这里的“大哨探”,是否就是指卡伦额真而言的,还不能确定,不过,此前有与卡伦额真相对而言的“小卡伦们”[85]之称,因而卡伦额真自然也就是“大卡伦”了,“大卡伦”与“大哨探”的区别,仅在于一个是音译,一个是意译。

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认为此时所有的“捉生”者都是由这些专门的队伍组成的。因为类似“率每旗各一官员、一牛录各二甲士”[86]去捉生的记载仍然很常见。

三、“夜不收”与“捉生”之效果分析

笔者对清入关前形成的档案资料——包括《旧满洲档译注•清太宗朝》、《满文老档》、《天聪五年值月档》、《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天聪九年档》、《崇德三年满文档案译编》——中记载的皇太极时期“捉生”次数进行了初步统计,共计75次。其中天聪五年就有25次之多,这显然与所使用的《天聪五年值月档》更为原始有关,说明当时“捉生”的频繁和其他档案的记载是有选择的。尽管如此,我们通过以上的梳理,依然可以得出一些粗浅的认识:

首先,从有关的史料可以看出,“夜不收”与“捉生”的出现,反映了明金(清)两军在对垒决战之外的另一个战场的激烈斗争,即在搜集军事情报信息方面、在相互的间谍争夺方面双方所进行的较量。明朝之所以在与后金(清)的决战中屡战屡败,除了指挥失误、军队战斗力弱等因素外,侦察队伍本身的作用也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虽然明朝的侦察队伍的建立和开展早于边外各部,但是它的腐化和废弛却早在万历年间就已经暴露出来。万历十二年(1584)七月十六日,兵部在分析前线战事时指出:“夷”等“近者更番窥掠,蔽在哨夜贪夷人之利故,入抢且不报,况望其引兵出塞不堕虏计乎?宜亟革积年尖夜,精选殷实者充役,领以谋勇之官,如差遣谕虏,剿虏有功,请授世职,倘侦探不实,漏泄军机,亦法毋赦。”[87]这种状况与后金(清)对卡伦哨兵的严格管理和严厉惩处形成鲜明的对比。

其次,从“捉生”时间的选择上可以看出,后金的侦察活动具有很强的目的性,时效性。虽然从总体上来看,由于“哨探”、“捉生”是明与后金(清)进行军事侦察的一种手段,所以只要军事冲突和战争还在继续,为其服务的侦察活动就不会停止。但是,从有关的材料可以看出,后金(清)“捉生”活动越是频繁的时候,肯定也是军事冲突即将发生或战争正在进行的关键时刻。

其三,从“捉生”的方式和“捉生”的对象来看,这是一种主动性、攻击性很强的侦察行为,显示了狩猎民族对战斗的理解和认识。“夜不收”是放出去的哨探,其被“捕捉”的命运,体现了农业社会的被动性和保守的性格特征。

其四,后金(清)以“捉生”这种掳掠“哨兵”或间谍来获取军事情报的方式,显示了“掳掠”在骑马民族社会中的独特意义。滕绍箴先生在研究了明末女真与明朝的马市贸易后指出:“如果我们只是一般地研究明代女真社会,很难理解其神速发展历程,特别是在明代晚期,甚至在短短的几十年,竟有跨越时代的进步,假若把明代女真社会发展与先进民族市场联系起来,就会明了一个后进民族起飞,应该走过怎样的道路。”[88]同样,如果我们能够深入分析“夜不收”与“捉生”这两类不同的侦察队伍和两种不同侦察方式在明清之际的军事斗争中的特殊贡献,或许能够更清晰地反映后金(清)崛起、成长、不断壮大与明朝从强盛走向衰落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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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见杨旸《明代辽东都司》,中洲古籍出版社1988年;杨旸、袁闾琨、傅朗云《明代奴尔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中洲书画社1982年。书中,作者对上述卫所的所在位置、建制沿革有详尽的论述,但是对卫所的功能及其具体运作没有给与关注,是很大的缺憾。

[2]《大明一统志》(下)卷89,女直,三秦出版社1990年重印本。

[3]郑晓:《皇明四夷考》上卷,女直,国学文库本,1933年重印。

[4]郑晓:《皇明四夷考》上卷,兀良哈。

[5]郑晓:《皇明四夷考》上卷,女直。

[6]《明英宗实录》卷98,正统七年十一月乙丑。

[7]《明英宗实录》卷210,景泰二年十月乙酉。

[8]史学界一般认为是成化三年,但是刘谦先生认为是成化五年(《明辽东镇长城及防御考》38页,文物出版社1989年)。

[9]《明神宗实录》卷15,万历元年七月丙申。

[10]刘谦《明辽东镇长城及防御考》,导言,7页。

[11]《皇明从信录》卷18,正统七年二月条,续修四库全书355史部编年类。《沈故》卷1“明时城堡墩台”下记载:“辽东城堡二百七十九座,空心敌台三十一座,边腹敌台九十座,墩台二千七百一十座,其布置非不周密也,其如在德不在险何?”辽海丛书本。

[12]《明英宗实录》卷111,正统八年十二月丙午。

[13]《辽东志》卷9,“外志后序”。

[14]《明神宗实录》卷572,万历四十六年七月丁酉。

[15]《滦阳录》卷1有“夜不收”条。

[16]《明神宗实录》卷77,万历六年七月丙辰。

[17]后金与明发生战事后,曾有“厚抚北关(即叶赫)以坚其敌,多行间谍以溃其党”之论。《明神宗实录》卷572,万历四十六年七月壬辰。

[18]《明神宗实录》卷580,万历四十七年三月甲午。

[19]《明神宗实录》卷580,万历四十七年三月甲午。

[20]《明神宗实录》卷77,万历六年七月丙辰。

[21]《明英宗正统实录九》

[22]如嘉靖四十一年五月丁未上谕:加辽东沿边墩军及各营出哨夜不收本色行粮月米二斗(《明世宗实录》卷509。);万历六年七月又“每名于月粮外再加一倍”(《明神宗实录》卷77);万历八年四月丁丑:“赠恤辽东各路死事夜不收并走报墩军曹卜花等六十六人”(《明神宗实录》卷98)。

[23]如隆庆元年十一月癸酉:兵部议复户部,以夜不收能深入虏营哨探得实,或不幸被杀伤者宜厚加赏恤。(《明穆宗实录》卷14,隆庆元年十一月癸酉)

[24]《辽东志》卷3“兵食•边略•烧荒”。

[25]《明英宗实录》卷205,景泰二年六月戊辰。

[26]《明代辽东档案汇编》,下册,871-872页,辽沈书社1985年。

[27]《明代辽东档案汇编》,下册,890页。

[28]《明英宗实录》卷205,明景泰二年六月戊辰。

[29]《明神宗实录》卷524,万历四十二年九月壬戌。

[30]《明神宗实录》卷528,万历四十三年正月乙亥。

[31]《明神宗实录》卷572,万历四十六年七月丁酉。

[32]《明熹宗实录》卷12,天启元年七月壬子。

[33]《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第一册荒字老满文档册》,100页。

[34]《满文老档》(上),266-267页。

[35]《满文老档》(上),267页。

[36]《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170页。

[37]《满文老档》(下),1525页。

[38]《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第一册荒字老满文档册》,85-86页。

[39]《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第二册昃字老满文档册》,154页。

[40]《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第二册昃字老满文档册》,115页。

[41]《满文老档》(上),128页。

[42]《满文老档》(上),314-315页。

[43]《满文老档》(下),1118页。

[44]《满文老档》(下),1120-1121页。

[45]《满文老档》(下),1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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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第二册昃字老满文档册》,109页。

[47]《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第一册荒字老满文档册》,57-58页。但是也不排除临时“卡伦”的设立。如天命三年五月,在努尔哈赤攻取铁岭之前,曾在军队主力大营之外,设立了十六处卡伦。显然,这类“卡伦”的任务是专门为大营站岗放哨的。(同前,93页)

[48]《满文老档》(下),983页。

[49]《满文老档》(下),985页。

[50]《满文老档》(下),964页。

[51]《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第一册荒字老满文档册》,110-111页。

[52]《满文老档》(下),987、989页。

[53]《满文老档》(下),992页。

[54]《满文老档》(下),977页。

[55]《满文老档》(下),1132页。

[56]《满文老档》(下),1159-1160页。

[57]《满文老档》(下),1162-1163页。

[58]《满文老档》(下),1267页。

[59]《满文老档》(下),1273页。

[60]《满文老档》(下),1278页。

[61]《满文老档》(下),1020、1024页。

[62]《清初内国史院档案译编》,415页。

[63]《清初内国史院档案译编》,492页。

[64]其实应该说是根据军事需要,而选择捉生的对象。天聪五年为“察哈尔汗往征阿巴嘎济农之事”,皇太极就“使人前往察哈尔捉生。”《天命天聪年间蒙古文档案译稿》(中),《历史档案》2001年第4期。

[65]《旧满洲档译注•清太宗朝》(一),246页。

[66]《旧满洲档译注•清太宗朝》(一),247页。

[67]《天聪五年值月档》(一),三月初一日条。《历史档案》2000年第4期。

[68]《满文老档》(下),1148页。

[69]《满文老档》(下),1537页。

[70]《清初内国史院档案译编》(上),249页。

[71]《天聪五年值月档》(二),三月初六日条。《历史档案》2001年第1期。

[72]《天聪五年值月档》(二),七月初九日条。

[73]《天聪五年值月档》(三),八月初三日条。《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

[74]《满文老档》(下),1557页。

[75]《崇德三年满文档案译编》,231页。

[76]《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第一册荒字老满文档册》,107-108页。

[77]《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第二册昃字老满文档册》,195页。

[78]《天聪五年值月档》(一),二月初六日条。

[79]《旧满洲档译注•清太宗朝》(一),255-256页。

[80]《满文老档》(下),1721页。

[81]《天聪九年档》,74页。

[82]《满文老档》(下),985页。

[83]《旧满洲档译注•清太宗朝》(一),243、244页。

[84]《满文老档》(下),1541页。

[85]《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第二册昃字老满文档册》,195页。

[86]《旧满洲档译注•清太宗朝》(二),158页。

[87]《明神宗实录》卷151,万历十二年七月庚寅。

[88]《满族发展史初编》,158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

来源:历史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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