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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

非法收受财物超2.7亿 王勇被判死缓(附简历)

分类:重大事件 2025-07-09
2025年7月8日(农历2025年6月14日),非法收受财物2.71亿余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王勇一审被判死缓。
  非法收受财物2.71亿余元,王勇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时间2025年7月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2025年7月8日发布消息,内容如下: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王勇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5年7月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王勇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勇利用担任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1亿余元。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王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王勇归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提起公诉】
  2025年2月,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勇利用担任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及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通报】
  2024年9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有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2013年至2024年,王勇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白酒,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高档手表、首饰、高档白酒等礼品;长期无偿借用多名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车辆,并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司机为其出行提供接送服务。王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决定逮捕】
  2024年8月,据最高检消息,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依法双开】
  2024年7月3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中央对年轻干部的要求,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搞政治攀附,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物资采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违纪被查】
  2024年1月2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西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勇个人资料简历:
  王勇,男,汉族,1971年3月生,四川泸州人,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7月被开除党籍),1991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勇履历:
  1987.09-1991.07四川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计算机科学专业学习
  1991.07-1992.08民航西南管理局航行气象处气象台科员
  1992.08-1996.03民航西南管理局计划处科员
  1996.03-1998.06民航西南管理局计划处副主任科员
  1998.06-2000.03民航西南管理局计划处主任科员(1997.09-1999.07四川大学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管理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0.03-2002.05民航西南管理局计划处副处长
  2002.05-2003.07民航西南管理局计划处处长
  2003.07-2007.12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规划统计处处长
  2007.12-2011.12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2006.09-2011.06四川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1.12-2015.12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12-2016.09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省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6.09-2018.01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省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8.01-2019.04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9.04-2021.04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其间:2020.10-2021.01中央党校第4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1.0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勇曾担任职务: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4年3月资格终止)
  (综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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