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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

68岁摩的司机性侵女生被判3年6个月

分类:重大事件 2025-05-22
2025年5月22日(农历2025年4月25日),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68岁摩的司机性侵女生被判三年六个月。
  湖南祁东68岁摩的司机两次强奸女中学生被判三年半。
  北京时间2025年5月22日,近日,湖南祁东68岁摩的司机李某国因性侵14岁女生犯强奸罪,被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判决书显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国在祁东县某镇以开摩的为业,被害人李某某(2010年2月10日出生,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为祁东县某镇一中学生,李某某有时会搭乘摩的往返学校。2024年5月初,李某某乘坐摩的时与李某国相识。二人认识后,李某某经常乘坐李某国的摩的出行,此过程中,李某国了解到李某某的家庭情况(父亲、祖父去世,母亲改嫁,与患有精神疾病的祖母居住)后,不再收取李某某乘车费用。为方便联系,李某国赠送李某某一部二手手机及一个电话手表,平时还会给李某某零花钱,李某某还多次受邀前往李某国家中玩耍、吃饭。2024年5月18日,李某国强行与李某某发生性关系。当年6月15日,李某国再次要求李某某到家中玩,威胁不去就将二人发生性关系一事公之于众,李某某被迫前往后,李某国又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被害人在侦查机关前四次陈述中,均有陈述其受到被告人李某国猥亵,2024年7月12日的询问笔录中陈述与李某国发生过性关系,之前问话中不敢说是因为怕家里人打骂。被告人李某国在庭审过程中辩解自己未与被害人发生过性关系,但称开玩笑摸了被害人,该供述与被害人陈述其受到猥亵相一致,故法院采信被害人陈述,对被告人李某国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国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国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指控的罪名成立。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国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历史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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