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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古代有没有强奸罪?古代强奸罪怎么处罚?

分类:古代野史 2022-05-19

现代当今社会常常出现很多关于强奸的案例,针对这一类案件的性质的严重性,世界的各个国家都对这一类的案件有了明确的立法。现在世界上,欧美国家对这一性质的强奸罪的罪罚最中,在中国也会视情况的严重给给予处罚。强奸这种犯法的行为其实自古以来就已经存在着了,那么在古代有没有强奸罪?古代的强奸罪该怎么处罚呢?

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和奸罪、居丧奸罪一说,到了唐代出现了“强奸”、“轮奸”罪名。其“犯罪行为”的轻重,依尊卑、亲等来区别。对于强奸的罪犯,唐朝的处罚就极为严厉。如,诸翁欺奸男妇,诸男欺奸义男妇,居父母丧而欺奸父妾,主欺奸奴,均视情节轻重、亲等处以杖、笞,直至处死,对后果严重者加重处刑,如强奸未遂者处以杖刑,后果严重则处以绞刑。三男强奸一妇为轮奸,皆处死。在唐确立了“强奸罪”,并施以制裁后,这方面的律例就更详细了:

后周

夫之妇被人强奸,男犯杀,妇人不坐。

元朝

强奸有夫之妇者,死;无夫者,杖一百七;强奸十岁以上女者,杖一百七。在保护女性免受性侵害的进程上,有了“强奸幼女罪”。规定: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者,女不坐。“幼女”的标准是“止十岁以下”。另,诸与奸妇同谋药死其妻者皆处死。

明朝

凡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幼女”的年龄标准提高两岁,定在十二岁。

另,夫殴妻致死者,绞,以下情况别论,夫有殴骂妻妾,致妻妾自尽身死者勿论;夫殴妻,非斫伤勿论。

清朝

处罚在违反意愿的背景下的单方强行性行为,制裁也不含糊,沿用明律,但“夫殴死有罪妻妾不为罪”一条也被继承,对妻因与夫口角而妻自缢,如无伤痕,不予追究。

另外,中国古代律例还对受到性侵害的女性在“族礼”和社会地位上给予保护。规定:强奸妻前夫女已成,并杖一百七,妻离之;男妇受翁欺奸,男妇归宗;父妾受欺奸,妇人归宗。但是古代的这些法律制度是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的,在古代并不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个时候敢去犯这种最的一般都是权贵富豪,这种人一般都是有后台的。所以那时候的这些所谓的法律针对的人群范围还是比较狭窄的。

来源:历史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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