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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春秋历史上因为自由恋爱而结局十分悲惨的母女

分类:古代野史 2022-05-19
导读:声伯是鲁国的公族也是执政大臣之一,他的父亲叔肸(音:xi)是鲁宣公的弟弟,但是声伯却不是叔肸的嫡子而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所生。为什么说“来路不明”呢?按照古代的婚姻制度,像叔肸这样地位显赫的人,必须由朝廷出面向其他异姓诸侯国提亲,并通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所谓的“六礼”方能明媒正娶,但是叔肸却违背礼制与一个不知姓名、不知国家的女子私定了终身。<br/>《左传·成公十一年》说“声伯之母不聘”。意思是没有经过正规的媒聘之礼,也就是说声伯的父亲与母亲完全背离了封建社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人偷偷地私下里就同居了。这种行为在现在叫自由恋爱,在那个时候可是大逆不道、目无尊长的叛逆行为,所以鲁宣公的妻子穆姜很是恼怒,她怎么都不愿接受这段婚姻,她说:“吾不以妾为姒。”意思是我不能与这样的女人成为妯娌。长嫂为母,穆姜不仅是国君夫人,其家族的地位也是至高无上,所以,与叔肸私定终身的女人被赶出了家门,但她却为叔肸留下了一根香火——子叔声伯。<br/><img src="http://data.jianglishi.cn/pic/AD/3F/AD3FA1B2032B6DB2EC54524D822B7693.jpg" class="cont_pic" class="cont_pic" alt="春秋历史上因为自由恋爱而结局十分悲惨的母女"/>幸福的人总是幸福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不久郤犫因与晋历公产生矛盾被杀,晋国人把妹妹又送还给施孝叔,妻子失而复得施孝叔本该高兴,孰料当他得知妻子还带来了郤犫的两个儿子时,便急匆匆的把妻子堵在了国境的河边上,将两个孩子摁进河水淹死了。声伯妹妹大怒说:“己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伉俪的典故就出自这里),意思是,你不能保护自己的伉俪,又不能怜恤别人的遗孤而杀死他们,你将不会得到善终。于是她绝尘而去发誓终生不再嫁。<br/>自由恋爱在当今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在春秋时期笼罩在封建礼教之下,那就注定了其悲惨的结局。然而令施孝叔始料不及的是,被他淹死的那两个孩子之中的一个竟然是他自己的亲骨肉,因为他的女人在远嫁晋国之前已经身怀六甲,也就是说,施孝叔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儿子,呜呼,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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