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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

高山族

分类:传统文化 2022-05-19

高山族服饰

高山族传统衣饰绚丽多彩,衣饰式样因族群而异。

高山族男子的衣饰式样,大体有四种类型:一是以泰雅人、赛夏人和北部阿美人为代表的北部型。其特征是用两幅麻布拼缝成无袖筒外褂;二是以曹人和布农人为代表的中部型。其特征是以鹿皮为衣料,上衣为带毛的鹿皮背心,外披鹿皮披肩;三是以排湾人、卑南人、鲁凯人和南部阿美人为代表的南部型。其特征是对襟长袖上衣,腰部系半腰裙,或系一条宽腰带而垂其两端作为前裙;四是兰屿岛上雅美人的雅美型。仅系一条用宽约三四寸的厚布做成丁字带遮挡下身。

高山族女子的衣饰式样,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泰雅人、赛夏人、曹人和阿美人的短衣长裙式;二是布农、鲁凯人和排湾人的窄袖长衣式;三是雅美人的半裸露式。上身常常只穿一件背心,下体仅横围一块腰布。冬季则用一块方布自左肩围裹其身,于左肩上打结。

高山族各族群男女皆重装饰。饰物种类很多,主要有贝珠、贝片、琉璃珠、猪牙、熊牙、羽毛、兽皮、花卉、银铜首饰以及钱币、纽扣、竹管等。他们用这些饰物把浑身上下装饰得琳琅满目,五光十色。尤其是男子,盛装时几乎从头到脚都有装饰,有些男子尤其是头领的头冠甚至比女子头冠更为复杂和多姿多彩。

住所

高山族的聚落多在背山面河之处,阿美人、卑南人居于台东纵谷平地,雅美则居于兰屿环岛海边。过去高山族住房大部分为地上住屋,也有局部凹入地下。

泰雅人的住屋一般都建在山腰地带,住屋正面朝向低处。住屋一种是全部建在地上,另一种是屋内凹入地下,屋檐高不过一米半的半穴居式建筑。

赛夏人的住屋一般建在较平坦的山地,无一定的方向。布农人的住屋建在险峻的山腰地带,门朝向低处,为半地下室住屋。曹人的住屋多建在山腰平坦地方,门无定向。

排湾人的住屋建在山腰斜坡上,面朝低处。房屋一般都建在地面上,也有屋内低挖半米左右的。有木屋和石屋两种类型:木屋以方木为柱,木板为墙壁,用木板或茅草盖顶,属于大型的木结构房屋。这种木屋在房梁、房柱、房檐、房门、房壁上都有许多人形或蛇形的雕刻,具有独特的风格;石屋则以圆木或立石板为柱,片石为墙壁,在山字形的屋顶上垒小块板石为瓦,形似龟壳,也有用大块板石盖顶的。

鲁凯人倚坡建屋,先将基地铲平,成“簸箕形”,为半地下式住屋。阿美人的住屋建在平地上,无一定朝向。卑南人的居室为圆形,是用竹篱环围起来的。雅美人的住房大都建在沿海山麓坡地上,面海而居。建筑材料多取自于海边卵石,用卵石垒成地基和墙壁,外部蔽以茅草。房屋地基挖得很深,屋内凹下二三米,房檐离地面仅一米左右,这是一种典型的半地下式房屋,可抗台风的袭击。

平埔人的住房大都是干栏式建筑,也就是“架梯入室”的桩上建筑。高山族各族群住屋多数有门无窗,也无烟囱设备,屋内一般比较阴暗,陈设也很简单。现在各族群居住条件已发生显著变化,房屋建筑材料和施工方法与汉族基本相同,屋内陈设已大为改观。

交通

高山族聚居的山区,层峦叠嶂,行路如蜀道之难。山区道路可分为“社路”和“猎路”两种。在深谷危崖和溪水过处,则架设木桥、竹桥或藤桥以渡。木桥多为独木桥,即用一株大树砍削成方木,横架在溪流两岸。也有在岩壑之间,用两木交叉,下端插入溪间,上端靠在岩壁上,攀登而过。竹桥有长短两类:短桥用三四根粗竹并搭在岩石上;长桥用粗竹并立插入溪流中间为桥架,再以四五根排竹搭在桥架与岩石上。有的在桥的两侧搭架竹栏杆,以便扶持。藤桥一般架在危崖深谷之间,往往是高山对峙,中夹大溪,深数千仞。

高山族人民不畏天险,用藤皮打成粗藤索两条,平行悬于两岸之间,分别固定在两边的岩石或大树上,在其下端约为五六尺,以同样方法再平行悬结藤索两条,藤索上用藤蔓穿结成网状为桥面,两边上下藤索间也结织成网状为扶栏。这种藤索吊桥在泰雅、布农、鲁凯、排湾等族群中均普遍采用。阿美人、卑南人和日月潭的邵人等族群擅长使用独木舟,独木舟是用一段大圆木挖削而成的。兰屿雅美人的海船在外观上呈头尾翘起的龙舟式,采用拼板工艺,船身、船头雕绘着十分精巧而美观的几何形和人形图案。

聚落与年龄等级

高山族的聚落,明清文献称作“番社”或“社”,后来一直沿用“社”这个称呼。清朝官方及一些文人学者,曾对高山族一些村社作过粗略的调查统计,《台湾府志》记载当时高山族共计277社,“社之大者不过一二百丁,社之小者止二三十丁”。据台湾省民政厅1953年公布的数字,高山族聚居的村落共计409社。社都有自己的名称,最早是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组织,后来才逐步发展为以血缘为纽带兼以地缘为组合,包括一个或几个氏族成员聚居的“社”。

高山族还有一套传统的年龄等级制度,借以开展生产、祭祀、军事等各种活动。年龄等级制度以长幼和职责为原则,把人的一生大体划分几个阶段,凡到一定年龄的男子,均被列入既定的同龄人的等级之中,自觉履行各自等级对社会的职责和义务。年龄分级有宽、严两式。宽式分级,如泰雅、赛夏、雅美等族群,仅根据长幼尊卑及社会分工,把年龄大体分成幼年、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等;严式分级,如阿美、卑南等族群,形成一套系统的等级制度。特别是阿美人的年龄等级制度,形成森严的梯队结构。例如北部阿美地区的薄薄、里漏等社,年龄制度从18岁到89岁,共分9级,各有专名,取“雾、雨、藤、磨石、荒土、楝树、神器”等名称。

婚姻

台湾各族群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近亲之间不通婚,男女结婚后,任何性放纵和乱伦行为都被视为严重的犯罪,要受到严厉的制裁,而婚前男女之间的交际却非常自由。婚姻的缔结虽然也有出自父母的主意,但大多数都是通过自由恋爱而结合的。泰雅男子向女方求婚,以吹口哨表示爱情。阿美则是女子亲自到男家,以赠物表达思慕之意。阿美、排湾等族群男子向女子求婚时,求婚者必须竞相入山砍相思木负至女家,以善负重和最多又最快来竞争。这种求婚方式,男子必须苦练好几年。

泰雅、曹、布农、排湾等族群曾经有过抢婚习俗,但这种原始遗风早已消失。此外,曹、布农、赛夏等族群有交换婚,即甲家娶乙家女,甲家女也嫁给乙家,在赛夏人中还有丈夫的姊妹嫁给妻子的兄弟的习惯。台湾各族群结婚的年龄不一。阿美人男子在十四五岁时就编入集会所少年组,锻炼三四年后升入青年组。这时,男子取得成人资格后即可以结婚。泰雅、布农和曹族群,男子十七八岁熟悉农耕和狩猎后即为成年可以结婚。各族群女子在十五六岁掌握熟练编织技术后即可结婚。男女通过一定的结婚仪式方能结为夫妇。近几十年传统婚龄有所推迟。

家庭

在高山族的语言里,“家”与“房子”是同义词,但是各族群的家庭仍有差异而各具特色。阿美人的社会是典型的母权制社会,婚姻形态实行男子出赘,孩子从母居住,通常以女性为一家之长,掌握家庭生产与祭祀权。

家族世系按照女系计算,财产继承权属长女或幼女,家庭通常是女系为核心的大家庭。其特点是人口多,几代人住在一起不分家是常见的事。

根据1958年至1959年的调查,在台湾东部山区357户阿美人家庭中,女性家长占68.06%,以两对以上配偶组成的复合家庭占44.45%。阿美人的亲属称谓比较简单,通常以年龄与辈分划分。同辈人年长者称kaka,年幼者称safa,母亲辈称ina,父亲辈称ama,祖父称faki,或amanuama(“父亲的父亲”),祖母称mamu,或inanuina(“母亲的母亲”)。泰雅人多数是一对配偶及其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

泰雅人的家庭成员及其关系与阿美人则大相径庭,家长原则上由男性担任,被称为"家庭保护者",对家族成员具有支配权和权威地位。在颇重以男系为中心的布农人家庭中,由于布农人的传统观念和凝聚力,家庭往往数代同居,叔侄共炊,成员达60人之多,这在高山族大家庭中也是很少见的。

平埔人大部分属母系社会,在婚姻上,男子入赘女家,从妻居,为女家从事劳役。在继承上,女子继承家产,传承家系,但现已基本汉化,变成男子继承家产、世系,女子出嫁。然而,原始的传统婚姻与继承方式仍有遗风,女子嫁到夫家,丈夫仍须经常去女家助耕;女方父母丧亡后,女子仍有权继承娘家的家产。

人生礼仪

生育

台湾各族群均把人口众多视为强大,而普遍产生增殖人口的强烈欲望,生育子女被看成为一种神灵的赐与。过去产妇临盆都由自己料理一切,不用助产者。胎儿落地,用竹片、石片或茅叶切断脐带。脱落的脐带,各族群都有一定的收藏方法。

命名

胎儿出生后,一般都要举行简单的命名仪式,泰雅人和赛夏人用父子连名,即在个人的名字后连上父名。布农人和曹人在本名之后连氏族名。卑南人排湾人和鲁凯人在本名后连所住房屋名。

 冠礼

 各族群举行的成年礼都是非常隆重的。曹人和布农人的少年,在参加成年礼仪式前的数日即行斋戒。举行成年礼仪式这一天,少年们齐集到会所广场接受一老者的藤杖鞭挞、训诫,再由头人赐酒。

婚礼

泰雅、排湾、布农、鲁凯、雅美等族群行男娶女嫁,结婚仪式往往要经过:定情、求亲、送聘礼、迎娶。阿美人习惯行男嫁女娶,办婚事均由女方主动。如男女恋爱成熟,女方母亲同意后,派人到男家求亲得允后,女子到男家服役,过去要二三年,现在不超过一个月,期满后,女方到男家迎娶。卑南人以招赘婚为常规,但主动求婚仍为男性。定情后,男家到女家求亲,送上槟榔和酒。结婚前夕,男家送聘礼到女家后,女家再带酒和糕到男家迎娶。曹人是男方求亲后,男子到女家服役一至六年,待生育一子女后才一起回男家。

葬礼

台湾高山族除一部分雅美人把崖葬为特殊葬俗外,都实行土葬。各族群一般将死者两膝屈于胸前,使之双手抱膝成蹲踞状,用藤条布带固缚于柱侧,待尸体僵硬后用麻布紧包埋葬。南部阿美人与卑南人则将死者的尸体用麻布或卷席紧包后埋葬。现今各族群“方穴蹲葬”已不多见,多行“仰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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