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历史资料网 > 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

回族的“清真”不是伊斯兰教的“halal”

分类:传统文化 2022-05-19

一、“清真”一词在中国历史上最初的使用情况

“清真”,在中国汉语里原作纯洁、洁净、质朴、清廉或清雅自然的意思。明代以前,“清真”一词应用范围广泛,用来形容人物、植物、品德、文学作品等。在宗教方面,景教、犹太教、明教(原波斯摩尼教)、道教、佛教等都有使用“清真”一词的记载。

最早使用“清真”一词的记载可追溯到一千六百多年前的晋朝,晋永嘉四年(公元310年)《高僧传》中描述龟兹人佛图澄的才华时这样说到:“少出家,清真务学,诵经数百万言,善解经义。”

南朝刘义庆(公元403--444年)的《世说新语·赏誉》:“山公举阮咸为吏部郎,目曰:清真寡欲,万物不能移也。”

唐代诗人李白在《鸣皋歌奉饯从翁清归五厓山居》中写道:“我家仙翁爱清真,才雄草圣凌古人,欲卧鸣皋绝世尘。”、“韩生信英彦,裴子含清真”、“右军本清真”、“垂衣贵清真”等诗句。

唐代姚合《寄石书院僧》诗有“不会门外地,斋戒得“清真”的诗句。

《旧唐书•宪宗纪》载:元和二年正月庚子,回纥请于河南府、太原府置摩尼寺,许之,此即今礼拜寺所由立也。(礼拜寺为回族清真寺的早期称谓)

元代波斯摩尼教(明教)的宗旨是:清净光明大力智慧无上至真。

宋代陆游《园中赏梅》:“阅尽千葩百卉春,此花风味独清真”。

宋代著名诗人黄庭坚的作品中也有“二宗性清真,俱抱岁寒节。”的诗句。

宋代著名词人周邦彦(字美成,号清真居士,钱塘人)著有词集《清真集》二十四卷,另有《清真杂著》三卷。

佛教的阿弥陀经赞文中也有“传闻净刹甚清真(阿弥陀佛)”、“我常自叹苦精勤希闻无上法清真”等经文。

道教有以“清真”命名寺院的。如“清真观”。

明弘治二年(1489)重修的河南开封犹太教堂名为“清真寺”。

梁廷楠《耶稣教难入中国说》道:《景教碑》一曰“常然真寂”,再曰“戢隐真威”,三曰“亭午升真”,四曰“真常之道”,五曰“占青云而载真”。其以真立教,最为明晰。而今之清真寺,人称之曰回回堂,其自称则曰真教寺。

河南省南阳镇平县柳泉铺清光绪十四年十月十四日的《增修清真寺碑序》载:“回教之有寺……方其奉朝请入中国,首建恒圣寺于羊城,继修磨呢寺豫境,其后寺宇遍延天下,有谓清真寺者,有谓礼拜寺者,至今皆以清真为名焉””(恒圣寺即今广州的怀圣光塔寺。磨呢寺即摩尼教寺)

上面提到的犹太教、景教、拜火教(后也称摩尼教、明尊教或明教)、佛教都曾是回族的重要信仰,历史上有的回族人与道教、东正教、萨满教也有关系。

二、“清真”的起源和使用和历代回族戚戚相关

回族使用清真的渊源至少可追溯到唐代的景教,景教又称大秦教、波斯胡教等,是盛唐时期回族先民的重要信仰之一。在西安出土的,建立于唐德宗建中2年(781)的《大秦景教碑》碑文的字里行间中,充满真挚光明之含义。同事最先明确提到了“真主”的称呼。

清代著名学者董佑诚《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跋》说到:“大抵西域清教皆宗佛法,后来更创新奇,灭弃旧教,故或奉阿丹,或奉耶助,而清真寂灭诸旨,则彼此同袭。回回之教出于大秦,欧罗巴之教,复出于回回。碑称三百六十五种,肩随结辙,及真寂、真威、升真、真常、真经,既与回回数相合。”

梁廷枏在《耶稣教难入中国说》中,也证实了这种说法:“合观诸说,则末尼本同回回,而回回本同景教…。”又说:“《景教碑》一曰“常然真寂”,再曰“戢隐真威”,三曰“亭午升真”,四曰“真常之道”,五曰“占青云而载真”。其以真立教,最为明晰。而今之清真寺,人称之曰回回堂,其自称则曰真教寺。”

景教在唐朝享有“法流十道、寺满百城”之盛况,与袄教、摩尼教并成为三夷教,是西域东来胡人主要信仰,除此之外,还有犹太教,萨满教、佛教等。多同有光明之义,都是由古波斯人和中亚胡商带入,不对外传教,不翻译经文。信奉三夷教的只有胡人,没有汉人。

从古至今,回族人的信仰种类多样,各种宗教场所常带有“清”、“真”、“明”、“净”字样,其他则以直观形象为多,如广州狮子寺;扬州有瑞符寺、西来寺、仙鹤寺、礼拜寺;杭州凤凰寺、真教寺;泉州麒麟寺、清净寺;西安有清教寺、清修寺和小皮院的真教寺;嘉兴、松江、常州也有真教寺;山东青州真教寺;南京有净觉寺;北京有普寿寺、法明寺、河北净觉寺、东阿净觉寺、黑龙江净觉寺等。虽然还未明确使用“清真”,但一直以来便有反映回族传统“清净、光明、真诚”的含义,这种内涵反映在回族人的精神追求、为人处世之道和健康饮食等方方面面。

从回族大众生活方面来说,很早的时候,回族饮食经营者就在牌匾(主要是汤瓶牌)中写有“回回清真”、“清真古教”等字样。可能一些人会认为其中的“古教”指的是伊斯兰教。其实不然,从世界各宗教的起源年代,和影响到回族的宗教种类次序来说,伊斯兰教是几大宗教里产生的最晚,影响到回族则更晚。比如,之前还有景教、祆教、摩尼教、犹太教等。

三、“清真”被误做为伊斯兰教相关用词的原因和过程

回族人大多数宗教场所的性质、功能与伊斯兰教堂不同,传统的回族宗教建筑在造型、外观、功能、构造上有自身的鲜明特点,与世界各地伊斯兰教建筑风格相差巨大。从古至今,世界各国的伊斯兰教教堂通用的名称为“麦斯吉德”(英文:mosque),没有用“清真寺”的。近些年有些人或媒体把国外伊斯兰教场所称为“清真寺”,是翻译和理解上的错误。

以“清真寺”明确用来指中国境内伊斯兰宗教场所的时间大约是在13世纪到15世纪中叶开始,朱元璋建立明政权后,担心明教(原波斯摩尼教)的存在会对自身的地位构成威胁,因此除国号外一切与明教有牵连的事物、地名等都下令更改,任何人不准提起——“妄称弥勒佛、白莲教、明尊教、白云宗会等,为首者绞”。同时推行源自西阿拉伯世界,途经西域而来,与回族之前信奉的宗教有些许相似的伊斯兰教来替代回族的主要信仰,推行的方式是循循渐进式的,回族先期的传统方式并没有改变很多。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当时为“以居西域附之人”而由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敕建南京净觉寺,但还未以“清真”明确命名。明正统十二年至十三年(1447—1448)北京东四清真寺建成,据景泰年间(1450——1457)陈循撰《敕赐清真寺兴造碑记》中记载:“清真寺初名礼拜寺,……寺成,蒙恩赐额曰清真寺。”

皇帝对该寺的赐额命名,自然对当时的回族宗教领域产生很大影响,于是各地纷纷效仿,以清真寺作为回族宗教场所的名称。此际,有宗教学者对“清真”一词也赋予了新的阐释——“清”指安拉清静无染、不拘方位、无所始终;“真”为安拉至尊独一、永恒常存、无所比拟等。同时,有的伊斯兰教学者也把自己译著的有关宗教作品也冠以“清真”二字,如《清真大学》、《清真指南》。此后,“清真寺”与“礼拜寺”之名并用。同期,明弘治二年(1489)重修的河南开封犹太教堂也命名为“清真寺”。

河南省南阳镇平县柳泉铺清光绪十四年十月十四日的《增修清真寺碑序》载:“回教之有寺……方其奉朝请入中国,首建恒圣寺于羊城,继修磨呢寺豫境,其后寺宇遍延天下,有谓清真寺者,有谓礼拜寺者,至今皆以清真为名焉””(恒圣寺即今广州的怀圣光塔寺。磨呢寺即摩尼教寺)

到清代以后,叫“清真寺”的渐多,叫“礼拜寺”或其他名称的渐少。直到清末民初时期,有人把“万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默德,是主使者”(俩衣俩亥,印安拉乎,穆罕默德,来苏论拉希)这段表述伊斯兰教信仰的经文,也改称为“清真言”。而这段经文世界通用的阿语名称为“开里麦·团伊拜”,国际上的英文称谓是:kalima。清代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中称其为“谛言”,至于后来由谁将其再改称为“清真言”尚无据可考。民国时期,国内又有人将伊斯兰教所尊奉的“安拉”也改称为“真主”;在汉语表达中,把国内其他九个与伊斯兰教有关的民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保安族)的宗教场所也用“清真寺”相称。80年代后,又有宗教人士将伊斯兰教的“halal食品”(哈俩里,意为合法的)也混淆为“清真食品”。

经过这一系列的变革和套用,“清真”一词在国人印象里几乎成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代称。但事实上这一系列的套用是牵强的,从阿拉伯语到中文的译音方面来看,无法让人联想到回族的“清真寺”和伊斯兰教的“麦斯吉德”、伊斯兰教的“halal”和回族“清真”有何关系。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回族的“清真”与伊斯兰教“halal”并不相同,“清真”一词实际应用方面脱离不了源于回族的本质。

四、清真源于回族“清真食品”与伊斯兰教的“halal食品”和犹太教的“kosher食品”

清真食品:最早使用“清真”做为本民族饮食方面用语的民族无疑是回族,民国以后,部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保安族九个禁食猪肉民族开始效仿,但各民族之间对清真理解也因风俗、环境等差异而不尽相同。对于回族人来说,自然也就是符合本民族饮食传统的食品,场所、原料等即为“清真”。

回族使用的具有本民族传统特色清真标志一般类似与下图:

(材质、画面、色彩、样式等有多种不同变化)在一些地区的回族也曾使用过、蓝布条、蓝幌子等为饭店的清真标志,是回族的重要传统之一。近些年来,由于国内外宗教势力的影响,有少数回族人所开饭店把阿拉伯文的经文字画或“堵啊”等表示清真,但这种做法国内外有很多民族都在使用,显然不是回族的特色。

 kosher:犹太教食品认证标志,音译汉语为“洁食”,意思是清洁的的食品,泛指与犹太饮食相关的产品。食品是根据犹太教的膳食法令生产的,严禁使用猪肉等原料。

kosher(合法的犹太教食品)认证标志主要以下几种图样:

halal,“哈俩里食品”是阿拉伯语的汉语音译,在国际上通用的意思是:合乎伊斯兰教教法的食物,泛指与伊斯兰教饮食相关的场所、原料、用具。与之相反的对应词是“哈拉目食品”,即:不合乎伊斯兰教教法的食物,泛指与伊斯兰教饮食相关的场所、原料、用具。

halal(合乎伊斯兰教教法的食物)的国际认证标志如下图:

显然,回族人没有使用上述halal标志做本民族食品和饭店的传统

 回族的“清真食品”与“halal食品”和“kosher食品”相同吗?在《回族人的饮食禁忌(包括为什么不吃猪肉)》中已经说到,回族的清真饮食传统不等同于伊斯兰教的饮食禁忌,而是综合了古波斯和中亚民族的一些生活习惯,以及部分犹太教、拜火教、摩尼教、伊斯兰等宗教的优点所形成,随着回族的发展以及所处大环境的影响,形成了鲜明的回族特色,并成为历代相袭的回族传统之一。

回族的清真饮食传统不等同于halal

符合halal标准的食品未必符合回族的饮食传统,如回族对可食兽类有要倒嚼、蹄分瓣;可食鱼类要有鳍有鳞、有头有尾,甚至还有重量外貌的要求;不食贝类……等要求,这些是halal标准所不能达到的,因为按halal而言海洋中的动物都可以食用,陆上动物方面也没有倒嚼分瓣之类的要求。

符合回族的饮食传统的食品,未必符合halal标准,halal标准不允许有酒精成分,而回族大众在这方面却没有顾忌,在回族家庭、饭店的菜肴烹饪过程中,使用料酒、黄酒等加以去腥调味的做法自古有之。中国最早的葡萄酒就是在唐元时期有回回国(花刺子模一带)传入的,酒文化在回回人中历来就有影响,虽然近代一些宗教职业人员提倡回族人禁酒,但事实上基本除了在一些宗教、派别氛围浓重、民族传统弱化的一些地区外,在多数回族人中没有什么作用,虽然不禁酒,但从利于身体健康的角度考虑,也不提倡过量饮酒和酗酒。历史上有些地区的回族人不饮酒的原因和宗教关系也不大,据传是因为当时中国人用来盛酒的容器多是用猪皮、猪尿脬等材料制成。可见酒类在这些回族人对清真食品的衡量中是被排除在外的。所以,回族人的清真饭店和清真食品不能用halal要求去衡量。可见,回族的“清真食品”与“halal食品”并不相同,不加区分的把二者混为一谈是错误的。

回族人的饮食观念和烹制方法汲取了国内外多民族、多宗教的优点,从而形成了回族的清真饮食传统,并以选料讲究、洁净卫生、制作精良、味道鲜美、健身滋补、种类繁多等特点而著称。与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保安族的民族食品、菜肴等共同构筑了中国璀璨的清真饮食文化,是中国饮食界的瑰宝。希望每位回族人都好好的遵守并延续给下一代,也欢迎更多的人喜欢和关注清真食品。

来源:历史资料网

本文地址:https://www.lishiziliao.com/wenhua/61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