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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改制

分类:历史事件 2022-05-19

建文改制是明惠帝、方孝儒、齐泰、黄子澄等人推行的改革,以先秦儒家的理想政治理念作为指导,遵循先圣之教诲而实行“德治宽政”,解决“朱元璋后”的严刑峻法、苛捐杂税、藩王拥兵等问题。

背景

明惠帝受方孝儒的影响,悉去明太祖苛酷专滥之政,减轻江浙重赋,开广言路,虚心纳谏;并且在黄子澄与齐泰协助之下实施削藩政策。建文帝的改制大多是托古改制,具有理想性质。在继位诏书中宣布要推行“维新之政”,使明朝达到“雍熙之盛”。继位后随即召回在汉中的方孝孺,任翰林院侍讲。洪武31年六月任齐泰为兵部尚书、黄子澄为太常寺卿,参预国事,明为东宫伴读,实是建文帝之师。明惠帝在位四年,推出不少有利国计民生的政策,建文帝的悲剧除了来自于削藩的失败,还来自其自身性格文弱,政治经验不足有关。

”朱元璋后“遗留问题

一、  洪武年间屡屡爆发大案要案,朱元璋丧心病狂的杀戮开国功臣武将,尤其是“蓝党”案爆发后,牵连甚众,主犯大将军蓝玉行刑前曾大呼:“朱公谓天下已定,何不留一二以防不测?”, 可朱元璋却将大明洪武年间所封的11公57候几乎全灭。所造成的恶劣后果就是不仅造成洪武晚期大明中枢高级官僚梯队青黄不接的被动局面,而且也使得大明中枢的威望与权势渐趋衰弱。

二、  大明开国时朱元璋认为:“水弱民狎而玩之,故多死也。盖法严则人知惧,……,故守成者不可轻改祖法”。 从这样的“法治”指导思想出发,整个洪武年间的大明帝国政治酷寒,法峻刑严。朱元璋的严刑峻法,虽然使大明帝国的中央集权得到空前的加强,但它不利于明初社会秩序的真正稳定与和谐,也就大大妨碍了大明帝国的长治久安。

三、  洪武年间尽管朱元璋多次下诏减免自然灾害发生地区农民的赋税与徭役,但这毕竟是有限的,大明开国,无论是修建皇宫都城,还是修建明孝陵都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当时中国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农民税收,使得大明帝国一开始就对江南地区实行重赋,建文帝诏书中所说:“国家有惟正之供,江、浙赋独重” 

四、  朱元璋大肆分封,欲以地方藩王辅翼中央皇室,但又赋予他们极大的军事权。虽说朱元璋活用“荆条除刺”理论,几乎全灭大明的异姓功臣勋将,但大明武装动乱的种子仍随分封制的推行而埋下。其中最使人尴尬的是藩王与建文帝的政治君臣关系和家族内部的叔侄关系,这种双方错位的关系加剧了大明皇室与藩王,地方与中央的矛盾。 

“建文新政”的具体措施

更定官制

一、完善中枢文职化——以品行佳优的文臣循吏充实大明中枢机构,完善其文职化

建文帝以文臣学士作为主要仕进对象,大开科举,从而使相当提高了建文朝廷的整体文化素质,或称为“秀才朝廷”。除此之外,建文帝还特别看重朝廷中枢主要官僚的个人品质与政治实践经验。挑选拥有丰富的地方治理经验、政绩突出、品行良好的封疆大吏担任六部尚书和侍郎(相当于国家部长与副部长)。其中较为出名的有云南右布政使陈迪提为礼部尚书 、浙江左布政使王纯提为户部尚书 。更为重要的是建文朝的司法、监察机构主管领导或清正廉明或忠贞刚烈,对于整治官场风气与纠正冤假错案都十分有益的。

二、提高文臣地位、精减地方官制——以提高文臣学士政治待遇为中心的官制改革

建文帝的官制改革体现出儒家仁义礼乐化民的治国理念,这实际上是对朱元璋的“专意右武”政策性错误的矫正。洪武时期,朱元璋分掌天下的六部定为正二品,将中央军都督府的左右都督定为正一品,这显然是与文武并称是相悖的,更可笑的是培养文官的国子监祭酒(校长)定为正四品,而皇帝管理军马的太仆寺卿却定为从三品。由此可见建文帝的改制是必不可少的。这里就不赘述具体改革了。总之,大批亢官亢员的淘汰,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后世史学家朱鹭说:“然在后世,民残于多牧,禄縻于亢员,重以中官出使,道路绎骚,则汰官,省邑二事,固亦有足采者。未可谓建文时政,毕竟非也“ 

宽政减刑

一、宽和政治——创造比较宽松的政治氛围

大明初期三十多年内洪武政治是恐怖而又伴随着血腥的,而在朱允炆主政时期,其贯彻的总的精神就是“改严为宽”,建文帝改变了朱元璋万机皆亲断的做法,将许多国家政务委派给手下大臣,放权下去,尊重他们的人格与地位;改变了朱元璋设置六科给事中监察百官,自己乾纲独断的做法,而是将六科给事中改为左右拾遗,不监察百官而是专门给皇帝提意见,规谏皇帝,虚心纳谏,宽和对待大臣,注重礼教德化,确实一位宽厚、眼光远大的帝王。 

二、宽减刑罚——纠正冤假错案,改轻刑典

建文帝在皇太孙时期就已参与到大明司法案件的审理当中,并且参考礼经和历朝刑法,修改大明律数处,继位后,除了改轻刑典,宽刑疏法外,还展开对洪武年间的大量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这些做法对于缓和社会矛盾与稳定大明帝国的统治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宽免赋税

由于朱元璋早年当过和尚,所以比较熟悉佛教教义。中晚年的朱元璋恐惧因果报应,因此青睐佛教,导致大量寺院佛道广占田地,不向政府纳税,加重了人民负担;大明初期不知为何,朱元璋独重江南赋税,财税政策厚此薄彼。

建文帝继位后,禁止私自出家为僧尼,限制佛道势力的发展,建文三年规定:“天下寺院道观,每僧道一人各存田五亩,免其租税,以供香火,余者入官,均给平民” ,建文帝一上台,就下诏要求江南赋税与其余地方相同,并且不必像洪武年间一样不得在户部为官,而是一视同仁,即使是朱棣在北方已经搅得鸡飞狗跳,建文帝依然坚定推行政策。 

理想与现实

自从登基起,建文帝就不断下诏,实施新政,去除朱棣的刻意丑化,客观理性的看建文帝,他确实是少有的好皇帝,但历史是无情的,“建文新政”最终是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有两个方面:外部原因就是朱棣“靖难”造反的成功,打断了“建文新政”的进程; 

内部原因有至少四点:一、太过理想化,建文帝的“宽仁”是太过于理想化的宽,是无原则的宽,是典型的迂腐书呆子气;二、“建文新政”操之过急,求成太切。新政本就侵犯了大明朝许多官僚的利益,又与削藩同时进行,一下子激化了中央与藩王的矛盾,使朝廷陷入了内外交困的局面;三、用人不合适,选择时机不对,诚然,方孝孺,齐泰等是”智囊“,但他们的虽有满腔热血,却缺乏政务的实际经验,统御与领导能力不足,他们的经验来自于历史,却完全不懂政界的凶险与人性的丑恶,终于产出恶果。四、“建文新政”的复古色彩太浓,最明显的是,建文帝为了想改变贫富不均的局面,竟采纳方孝孺不合时宜的建议,恢复两千年前西周时的井田制。 

改革出现问题是很正常的,但偏偏出在削藩时,终于让朱棣抓到把柄,以“变更祖制”为由起兵造反,发动了“靖难之役

建文削藩

削藩三策

一、武力削藩,以齐泰、黄子澄、方孝孺为首主张武力削藩,他们都熟读史书,深知藩王之害,所以力主武力削藩,予以彻底解决问题。优点:干脆利落,一劳永逸;缺点:来势很猛,极可能使皇帝背上屠杀骨肉的恶名,而且可能会激起藩王造反。 

二、曲线削藩,以高巍为代表人物,仿西汉主父偃“推恩法”,采用推恩削藩,除此之外还倡导“徙地推恩”,即将子孙分封到其他地方。优点:节省财政开支,避免武力削藩耗费的大量军费,吻合国法祖制,有效削除藩王势力,徙地分封,使北方的藩王子孙到南方去,大大削弱藩王势力;缺点:该策耗费时间较长,朱允炆作为最年长的孙子辈,才22岁,其他藩王儿子就更小了,易让藩王找到借口。 

三、徙地削藩,由卓敬提出,该法要求北方的藩王重新分封到南方去,并且卓敬指出,应首先铲除燕王。从后世眼光看,卓敬的方法最合时宜,而且直指要害——燕王,但由于建文帝的软弱与畏惧燕王,没有采用此策。

最终,建文帝意图削藩的想法泄露,被迫不得不选择武力削藩。 

削藩三大失误

一、如果建文帝身处太平盛世,那么极有可能成为一代明君。但他偏偏出生在社会转型时期,这时帝国需要的是心狠手辣的铁腕人物,显然建文帝优柔寡断,婆婆妈妈,致其当断不断,是原本的优势逐渐变为劣势。

二、如果处于太平盛世,那么方孝孺、齐泰等人确实能成就一番事业,但处于洪武转变为建文的时期,主张武力削藩,作为武力削藩的高层决策人,却无一人有军事背景,充其量只是纸上谈兵,加上建文帝,也不过是四个“书生”。

三、由于建文帝的软弱与智囊团书生大臣的偏激,在削藩的方案选择上一开始就犯了错。既然选择武力,就存在拿谁开刀的问题,建文帝又一次犯错,首削的不是燕王,而是燕王的弟弟,而之后十个月内连削五王竟一个都没有燕王,反而一次又一次打草惊蛇,致使燕王有喘息的机会,反而为燕王造反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准备。 

结果

建文改制一方面对武官的利益多有触动,故在改革时多少

受到了勋臣们的阻碍;另一方面其成果因为靖难之变而大打折扣。由于明惠帝与方孝儒专心于托古改制的不急之务,在削藩方面没有马上针对燕王朱棣,促使朱棣发现危机,并且以“更改祖制”为由发起靖难之变;战争开始后惠帝又一再在军事上犯错,使得政府军节节败退,最终战败。朱棣攻入南京之后称帝,即明成祖。明成祖为了证明自己的皇位合法性,以抹除篡位的污点,将建文年间改变的制度几乎全部恢复为洪武旧制;并且革除建文年号,将建文四年的记事改沿用洪武年号记录。此外还将钱粮、兵马以外所有榜文奏书尽数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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