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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六大弊政

分类:历史事件 2022-05-19

明朝灭亡,满清入主中原后,摄政王多尔衮颁布圈地令、剃发令、投充法、逃人法、禁关令以及屠城,有的学者称之为清初六大弊政

六大弊政

圈地令

紧急圈地有三次。

第一次,1644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颁布圈地令,将凡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及明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死于战乱留下的荒田分给诸王、勋臣、兵丁。

第二次,1645年九月,清廷下第二次圈地令,圈地范围扩大到河间、滦州、遵化。直隶的顺德府、山东济南府、德州、临清、江苏的徐州、山西的潞安府、平阳府、蒲州因驻扎八旗兵,这些地方的无主荒田也分给他们。

第三次,1647年正月第三次圈地,范围在顺天、保定、河间、易州、遵化、永平等42府。这三次圈地运动被圈的土地达16万余顷。 

剃发令

1644年夏,多尔衮颁布剃发令。所谓剃发,是指男子必须依满洲习俗剃发:前部头发剃尽,顶发四周边缘剃去寸许,不遵令者当“逆命之寇”。

投充法

1645年春,多尔衮颁布投充法。投充法规定:

第一、允许八旗官民招收贫民役使;

第二、被投充的人是奴仆,主人可以买卖他们。

逃人法

清兵入关后,八旗官兵将所俘的汉人和投充者当奴仆。由于忍受不了虐待,

大批奴隶逃亡。1645年春,多尔衮颁布逃人法,下令:

第一、对逃跑的奴仆严厉惩罚,将逃人鞭一百之后归还原主;

第二、凡窝藏逃跑奴仆的人,本人处死,财产没收;

第三、还要罪及邻居和地方官员。

禁关令

清兵入关后,多尔衮就在1644年下令严令禁止汉人进入满洲“龙兴之地”垦殖。这就是禁关令。

清初满洲人倾族入关后东北人口更加稀少,满清统治者视东北为“祖宗肇迹兴王之所”,借口保护“参山珠河之利”,长期对东北实行封禁政策。

与“禁关令”相关的词汇除了“禁关令”外,还有两个:“柳条边”和“闯关东”。

“柳条边”:为了严格执行“禁关令”,从顺治年间开始,清朝政府不惜代价于满洲境内分段修筑了一千多公里名为“柳条边”的篱笆墙——满洲长城,也称柳条边墙、柳墙、柳城、条子边,至康熙中期完成。从山海关经开原、新宾至凤城南的柳条边为“老边”;自开原东北至至今吉林市北的为“新边”。边墙以东的满洲严禁越界垦殖,边墙以西则作为满清的同盟者蒙古贵族的驻牧地。

“闯关东”:有“禁关令”就有“闯关东”。直到历史已经进入到了19世纪,黄河下游广大地区连年遭灾,成千上万的农民破产,满清政府却禁关令依旧。于是,破产农民不顾禁令,冒着被惩罚的危险,源源不断地“闯”入东北,这就是“闯关东”的来历。

屠城

在清朝军队对于中原地区的征服过程中,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百姓如不顺从清王朝,敢于抵抗的,破城之后,大杀百姓。有名的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此外还有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常熟之屠、苏州之屠、海宁之屠、广州之屠、赣州之屠、湘潭之屠、大同之屠、四川之屠等等。 

历史评价

圈地令

满清将被圈土地分给皇室、王公、八旗官员和旗丁,又称旗地。名义上是圈占无主荒地或明朝贵族的官庄,其实在圈占过程中常常是把民地硬指为官庄,把熟地硬说是荒地,把私田硬说成无主的荒地。同时,“凡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圈一室,则庐舍场圃,悉皆屯有”,往往造成人民倾家荡产,无以为生。结果大量汉人失去土地,流落他乡或沦为满洲人庄田的农奴,成为供他们奴役、剥削的农奴。圈地运动前后持续了25年,到康熙八年才下令停止。

清军入关后,还在京城实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相当于今日东城、西城的内城,只许满、蒙、汉三个八旗的将士及其家眷居住,而原来住在内城的汉、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则全部被迫迁移至京师外城——即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崇文、宣武两区。

剃发令

清朝的统治者诸如多尔衮等人会在发型和服饰上面不惜对汉族民众痛下血手,一方面,是其固有的民族歧视与游牧民族对武力的迷信;另一方面,满洲皇帝是有深谋远虑的。早在皇太极统治时期,他就曾经总结以前契丹、女真入主中原“数世之后,皆成汉俗”的历史教训,认为满洲入关之后,也会不可避免的汉化,自己的民族有被汉化而消亡的危险!为避免这一点,皇太极认为,关键是要保证满洲人的“骑射”传统。为保证骑射,满洲人的辫子、胡服是绝对不能放弃的!这是皇太极留给后世的“祖训”!既然“祖训”不可更改,而且要保证其统治的长久,那么惟一的牺牲品就是汉族人民!

改换发式、衣冠可以营造一种“同类”的假象,避免汉

人因为发式、衣冠的差异而引发“华夷之辩”与“亡国之痛”!

汉民族的发式、衣冠到这时候,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她集中凝结着汉民族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剃发、易服其实就是从精神、文化上灭族!

正如顾炎武先生的“断发”所说的那样,“一旦持剪刀,剪我半头秃”,“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

这就是为什么因为发式、衣冠的更改而能够引发惊人的血案的原因!清军入关后全国因服饰、发式而被杀的汉人不下几十万,当时在中国的一位西方传教士看到这些情景写到:“全世界象汉族这样因服饰,发式而遭屠杀的民族绝无仅有。” 

投充法

投充法造成的结果是任意逼迫汉人为奴的现象也随之日渐严重!这也就日渐出现汉族百姓人心惶惶的现象!在各地汉族人民中间引起了巨大的骚动,激化了满汉两大民族之间的矛盾!

逃人法

逃人法造成的结果是人人自危,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力,加深了人民的灾难,激化了满汉两大民族之间的矛盾。

禁关令

至1840年东北人口仅突破300万人,比一百年前相比虽然猛增了七、八倍,而此时的全国人口已达四亿多,两相比较,东北的人口仅为不足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一。到了清末,国际上列强步步进逼,尤其是沙俄对东北虎视眈眈。在此形势下,清廷不得已于1860年在东北局部驰禁放荒,1897年全部开禁,至1910年东北总人口增至1800万人。民国建立后,“闯关东”的洪流仍然源源不断,新中国成立前夕达到近4000万人。

屠城

“嘉定三屠”:

1645年闰六月,嘉定左通使侯峒曾、进士黄淳耀为抵制清朝剃发令,与嘉定全城民众抗击李成栋的清兵入城。死守12日,毙敌75000多人。因援绝矢尽,大雨坏城,终为所破,侯峒曾与二子指挥作战,敌不过,便相抱投水。

七月初四嘉定城破,李成栋下令屠城,放纵部下大肆劫掠屠戮,明人朱子素的笔记《嘉定乙酉纪事》载“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故僵尸满路,皆伤痕遍体,此屡砍位能非一人所致也。”大屠杀持续了一日,约三万人遇害,“自西关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嘉定乙酉纪事》,下同)。李成栋则“拘集民船,装载金帛、子女及牛马羊等物三百余船”,满载而去了。此为嘉定第一屠。

杀戮的恐怖并未吓倒民众,李成栋一走,四散逃亡的民众又再度聚集,一位名叫朱瑛的反清义士率五十人进城,纠集民众,又一次占控制了嘉定。“乡兵复聚,遇剃发者辄乱杀,因沿路烧劫,烟焰四路,远近闻风,护发益坚。”李成栋遣部将徐元吉镇压,因嘉定居民闻风逃亡,这一次的目标主要是城郊,“数十里内,草木尽毁。时城中无主,积尸成丘……民间炊烟断绝。”尤其是外冈、葛隆二镇,因为组织乡兵进行了抵抗,几乎被烧杀殆尽。此为嘉定第二屠。

抵抗的余波还在继续。八月二十六日,绿营把总吴之藩造反,此人本是吴淞守军将领冯献猷部下,随冯投降了李成栋,但这是一次无望的起义,很快就被覆平,李成栋恼怒,嘉定也再遭浩劫,连平息吴之藩的造反外带屠戮平民,嘉定城内外又有两万多人被杀,这是嘉定第三屠。

此时的多尔衮一面杀人,一面道貌岸然地说:“君,父也;民,子也。父残其子,情理之所必无。况诛戮所以惩有罪,岂有无故杀人之理?”

屠城,残害百姓,惨绝人寰,只能激起汉族人民的民族仇恨!

总评

多尔衮的上述六大错误决策,毫无疑问会助长本来已经激化的满汉民族矛盾!这就会造成一种非常恶劣的后果,延长中国的再度统一这个任务的完成,加剧中华民族的灾难! 

来源:历史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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