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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员陶安简介:对明初典章制度建设有重要贡献

分类:历史人物 2022-09-18

  明朝(1368年―1644年 ),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初期建都南京,明成祖时期迁都北京。传十六帝,共计276年。明朝时期君主专制空前加强,多民族国家也进一步统一和巩固。明初废丞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但同时也为中后期宦官专政埋下伏笔。明朝时期农民反封建斗争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那么下面历史资料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陶安的详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陶安(1315年~1368年)字主敬,当涂(今属安徽)人。少敏悟,博涉经史,尤长于《易》,对明朝建国之初的典章制度建设有重要贡献。

  生平简介

  生于元仁宗延祐二年,卒于明太祖洪武癸卯年,年五十九岁(据明太祖实录之35卷记载)。六岁丧父,矢志读书,日记千言,敏悟异常。稍长,投师李习兄弟,博览群书,尤深于《易》。元至正四年(1344年),中浙江乡试,八年,授明道书院山长。十四年冬归省,避乱居家。

  十五年(1355年),朱元璋渡江至当涂,陶安偕李习及乡里父老迎谒,即被召见。陶安向朱元璋献议:“海内鼎沸,豪杰并争,明公(指朱元璋)渡江,神武不杀,人心悦服,应天顺人,以行吊伐,天下不足平也!”朱元璋问他:“吾欲取金陵如何?”陶安说:“金陵古帝王都,取而有之,抚形胜以临四方,何向不克?”朱元璋从其言,留参幕府,授左司员外郎。不久朱元璋攻克集庆(今江苏南京;历史上以金陵著称),授陶安为兴国翼元帅府史令。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称吴国公,置江南行中书省,任陶安为左司郎中。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称吴王,欲任用刘基、宋濂、章谥、叶琛等名士,问陶安对这四人的看法,陶安称:“臣谋略不如刘基,学问不如濂,治民之才不如谥、琛。”其廉让精神深入朱元璋赞赏。时黄州刚克,需要得力人才镇守,朱元璋派陶安前往。陶安一到任,就宽租减役,深入百姓拥护。旋又转任饶州,正当征伐,军需紧迫,陶安谕劝民众,踊跃捐输,保证了粮草供给。时福建陈友定聚兵袭城,陶安召集官民,晓以大义,率之固守,终于等到援兵到来,匪乱平定。嗣后,陶安又将所有胁从者释放,其宽大胸怀与仁释远见,受到朱元璋赐诗褒扬。次年陶安入朝,再被派往饶州镇守。因饶地多战乱,土瘠民困,陶安请求豁免了那里的军供,休养生息,留下德政。当地人民深感恩德,建生祠供奉,还流传民谣赞他:“千里榛芜,侯来之初;万姓耕辟,侯来之日。”“湖水悠悠,侯泽之流;湖水有塞,我思侯德。”

  朱元璋称吴王后第三年(1367年),在金陵初置翰林院,首召陶安为学士。征诸儒议礼,命陶安为总裁官。他和李善长、刘基等册定律令,议定礼制。明洪武元年(1368年)命制诰兼修国事。朱元璋常至东阁,与陶安等议论前代兴亡本末。在朝十余年,恪守职守,朱元璋十分宠渥于他,御制门贴赐之曰:“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四月,陶安任江西省参知政事,治理有方,军民诚服。不久染病,仍拟草本时务十二事上表朝廷,九月卒于任上。明太祖朱元璋亲致祭文,遣使吊唁,谥封“姑孰郡公”,对陶安的父子亦有封赏。

  著述名录

  陶安生前著述甚多,有《周易集粹》、《辞达类钞》、《姚江类钞》、《知新稿》、《陶学士集》(20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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