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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问丨延续2000多年的宰相制度,朱元璋为什么能够说废就废?

分类:历史解密 2022-05-19

文/温体仁(作者投稿)

有关这个问题,学者已经做了很好的研究。

有关“相权”之起源,祝总斌先生认为:

“如所周知,自战国开始,两千多年间,封建地主阶级先后推出了各国国君,以及全国统一以后的皇帝,作为最高政治代表,赋予至高无上的权力,以保护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同时为使君主能有效地行使这一至高无上的君权,又根据奴隶主阶级统治的经验,建立了宰相制度。”

显然,战国以来所谓的宰相制度,是统治阶级为了保障君权(包括皇权)的有效行使而设立的。也就是说,宰相制度中规定的相权是从属于君权的,并不是独立起源的,没有必要把它和君权相提并论,也不能视为什么“基本矛盾”。

那么,谁才是宰相呢?祝先生说:

“根据我国两千多年的宰相历史,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即必须拥有议政权,和必须拥有监督百官执行权。”

可见宰相既参与中枢决策,又是行政首脑,监督各部门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议政是与君主合议,且最终裁决权始终掌握在君主手中。而监督百官执行之权也是根据合议的结果的,也就是说宰相行使权力时始终是要服从于君主的权威的。

那么君主和宰相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在最高封建统治集团中,君主、宰相是不可或缺的。君主固然最重要,但如果缺了宰相,对国家的治理便无法有效地进行,同样达不到保护地主阶级利益之目的。所以,二者虽然存在权力之争和种种矛盾,但基本方面应是相互配合的关系,从而可以总结统治经验,改进和发展各种制度包括宰相制度。过于强调君主与宰相之间的权力之争,而忽视它们的基本方面是协调、统一,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因为如果在封建政治上层建筑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君主、宰相基本上处于相互冲突、斗争之中,便无法完成其保护经济基础的使命。”

祝先生认为君主与宰相都是不可或缺的,而君主的权力更是首要的、第一位的。在观察宰相制度的调整时,应该首先从观察二者如何更好地协调运作、落实行政效果的角度出发:

“无论从理论或历史事实看,宰相制度发展、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在新形势下更有效地进行统治。在这发展、变化过程中,君主、宰相的协调、统一是基本的;二者的权力之争确可导致某些变化,但归根结蒂,仍要以是否有利于整个统治作为标准来衡量,决定坚持、调整或废除。”

这既是对阶级史观的贯彻,也是对从行政角度观察政治史这一具体研究思路的坚持。维持数十、数百年的帝制王朝,整体来看其统治精英内部的关系必然是协作为主、斗争为次的。而用于维持王朝长治久安的制度,自然会在行政实践中由于多方的磨合而有趋向成熟、稳定的态势,不能完全视为高层政治勾心斗角的产物。

具体到这个问题,我们知道从1380年明太祖废中书省之后,明清两朝是没有真正的宰相的,明代的内阁与清代的军机处等机构均是参与议政而无监督执行之权,并非真正宰相。为何这一时期宰相缺位、中枢政治却可继续运行呢?这当然也是可以解释的。吴宗国先生在综论中国古代官僚政治体制的变化趋势时指出:

“唐宋以后官僚政治体制重大变化之一是行政权的扩大和分化。从形式上看,唐宋的皇帝由后台走上前台,成为政府的负责人,皇帝的集权越来越严重,而实际上却是权力的层层下放。这是因为事情越来越多,日常事务只能分层负责并依靠程式化的方式处理。……宰相权力的下移不是单纯的权力转移,而是财政、军事这两大部门事务增加,职掌扩大的结果。他们在行政系统中越来越处于突出的地位,到宋代终于独立出来,形成了中书门下枢密院和三司并存的体制。”

学者已然观察到,明代的六部事权之重,为历代仅见,其实宋初枢密院处理军政、三司使理财,形成两大机构与宰相分掌大权局面,可算是其先声。

吴先生又说:

“行政系统权力(行政权)扩大的结果,宰相所需要决定的事只剩下军国大事、高级官吏的任免和新出现的重大事务,而这些都是需要经过皇帝批准的,宰相逐渐变得多余。因此,明初取消宰相表面上是宰相权力太大,而实际上是宰相事权下移,行政各部门权力扩大的必然结果。唐宋以后,皇帝权力越来越集中,相权日益削弱,最后乃至于被取消的秘密就在于此。”

行政事务不断增加、复杂化,促使官僚机构不断膨胀、成熟,依靠完善的行政法规,已经可以独立处理日常事务。而在皇帝勤于政务的情况,宰相的存在竟已显得多余。这一论断从行政角度解释宰相的消失,可以说是发前人所未见。

此外,从政治实践的角度看,张帆先生指出,元朝中后期皇帝多不理朝政、委政臣下,而由异姓蒙古、色目贵族担任的中书省宰相则勇于任事、权臣辈出,这成为元代政治的一大特点。这给新皇帝朱元璋造成了深刻的印象,是刺激他废除宰相制度的因素。这样看来,在政治和行政上废除宰相制度都已水到渠成。明太祖终于在洪武十二、三年之际依靠武功勋贵的力量,将结党专权的宰相胡惟庸等人连同这个宰相机构一并消灭,由此建立了君主在不负行政责任的顾问支持下专断政务、并亲自担当行政首脑的新政体。用祝先生的话说,此时废除宰相已经更“有利于整个统治”了。

那么,宰相制度被废除后,所谓的“相权”到哪里去了呢?何朝晖先生认为:

“通过废除宰相,皇帝把大小政事的最终裁决权全部收归于己。另一方面,皇帝又通过众多的决策环节和复杂的决策程序把决策权分散于九卿、内阁、司礼监等部门,而由皇帝总其成”。

这里说的是宰相的议政权。裁决权独揽则皇帝总揽大权,使得中枢权力结构更加稳固;议政权下放则更多官员可以参与决策,可以调动其积极性,提高行政效果。

朱元璋所提出的这一制度,为其后五百余年的极端专制的君主制确立了基本架构,只是百年以后,明宪宗朱见深以下的诸位子孙不能守其成法,或不喜会见大臣而仅以文牍往来,或惮于繁忙政务而委政于本来作为皇帝的秘书机构而设立的内阁、司礼监,造成了明中后期时而宦官专权干政、时而阁臣接近宰相权势这样秘书机构“制度外权力”高涨的局面。清初数代勤政君主则认可朱元璋的制度,在其基础上造就了人类史上前所未有的直接统治数亿民众的大帝国。若不考虑中国是否可能独立发生近代化的问题,仅从帝国治理的角度来看,这一结果已可证明废除宰相之合理与有效。当然,这绝不是朱元璋一人之功,而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与文化长久积累演进的结果。

最后说说迷信“君相之争”观念对读史的束缚。祝先生指出:

“长期以来,一般都把宰相制度变化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君主与宰相的权力之争,即君主感到相权发展过重,“威胁”自己,于是有意采取措施,削夺相权,从而导致了一系列制度的变化。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也符合某些历史事实,但恐难说反映了宰相制度发展变化的本质。”

祝先生指出了仅从君相之争的角度去观察宰相制度的变化,不能把握宰相制度发展变化的本质。这一论断事实上还可以推广到整个中国古代中枢政治研究中去。其中牵涉的政治价值判断问题和复杂的学术史源流,这里无法再作展开。事实上,若推求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这一中枢政治制度上的巨变,除了上文所述官僚制度的演进这一原因外,也和皇权对日常政务参与的不断强化过程有关。其观念上的远因,是宋以后儒学对君权的抽象推崇,与金元北族王朝政治实践中皇权膨胀现象的碰撞。再加上明朝政权起源于朱元璋率领底层民众为主组成的“红军”对蒙元政权和其它势力的军事胜利。朱元璋有“恢复中华”之功,又不依靠其它强势阶层,因而具有空前的合法性,可以进一步扩张自身的皇权。本文仅从官僚政治制度的演化角度,摘引前辈学人观点略作论说,请教于方家。

参考文献:

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

张帆:《论金元皇权与贵族政治》,《学人》第十四辑,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8年。

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李新峰:《论元明之际的变革》,《古代文明》,2010年第4期。

李新峰:《明初勋贵派系与胡蓝党案》,《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4期。

来源:历史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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