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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誉摄政王:载沣是埋葬大清王朝的罪人吗?(图)

分类:历史解密 2022-05-19

节选自《百年变局》,中国工人出版社


在谈到晚清立宪运动时,摄政王载沣是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人物。他在两宫相继去世后全权负责清廷日常事务,他的看法与做法直接影响了宪政的方向与步骤。

过去很多人将他塑造成一个懦弱和优柔寡断的王爷,一个对大清王朝终结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人,即便不是亡国之君,也是亡国之君的父亲。这些指责不仅稍显苛刻,最重要的是不合乎历史事实。

一个不错的王爷

大清200 多年历史上,曾经一前一后出现过两位摄政王,前者协助幼主奠定江山,后者替幼主结束了王朝。有人说这是清廷的宿命,是历史无法探究的问题,也有人从两位摄政王的出身、能力方面予以解释,想要论证后一位摄政王太过年轻,能力也不太行,这个说法其实还需要研究。

摄政王载沣是光绪的亲弟弟,当光绪帝确定无法生养后代时,载沣其实就成了光绪帝最亲近的人,并在光绪朝晚期开始介入政治,成为晚清王爷中第一个走出国门、开过眼界的人。尽管那次出行的内容不算太光彩,只是代表清廷到德国进行赔罪,事由就是德国公使克林德在1900 年被义和拳弟兄所杀死。赔罪的事情当然只是一个外交礼节,大清国的皇叔身份还是让德国人高看他一眼。载沣在这次外交活动中开了眼界,而且稍后中国开始新政和预备立宪后,载沣的那些外国见闻和经验还是给他带来一些好处,使他在晚清十年大致具有开明开放的形象,个人的才干也逐步展现出来。

如果从慈禧太后方面说,载沣是慈禧太后的亲外甥,他的婚姻也由慈禧太后一手包办,他的妻子、溥仪的母亲就是荣禄的女儿,也是慈禧太后的养女。由此,两宫在生命最后时刻将大清国交给摄政王载沣,是因为不可能还有比载沣更亲近、更合乎两宫利益的人。

至于年龄,过去许多研究者都说清朝结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摄政王太年轻,少不更事。其实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摄政王载沣生于1883 年,1908 年接手国事时26 岁。这个年龄在今天看来或许年轻,但这与慈禧太后当年接手帝国事务时的年龄刚好一样。

所以,从年龄、能力、眼界上说,摄政王载沣是一个不错的王爷,在1908 年替儿子溥仪暂时管理帝国事务应该说没有什么不可以。

坚信“有计划政治”

摄政王并不独占帝国事务的全权,根据慈禧皇太后和光绪帝的安排,载沣的名分是摄政王监国,在小皇帝宣统未成年的时候代为处理日常事务。慈禧皇太后娘家侄女、光绪帝的未亡人隆裕皇太后最后把关,拥有重大事务否决权。

清廷在过去几年已经为中国的未来制定了一个比较有希望的蓝图,摄政王接手之后只要做到萧规曹随,一切按照既定规划办理,一般来说并不会出现多大问题。所以,摄政王接手大清国日常事务的管理在当年还算顺利,不论是老臣,还是政治新锐,都对中国未来寄予很高期望。

中国的未来,从当时的情形说,就是1906 年开始的预备立宪。经过两年的筹备和有条不紊的推展,已经有了相当成绩。

1908 年公布《钦定宪法大纲》,发布《九年预备立宪逐年推行筹备事宜清单》,逐年开列每年应该完成的事项。按照这个清单,预备立宪从颁布《钦定宪法大纲》的光绪三十四年开始,经过九年时间,也就是光绪四十三年(1917 年),中国就将进入一个完全的君主立宪国家。

这是当时朝野的一个愿景,也是最具可行性的目标。到那一年,光绪帝应该是38 岁,再过9 年,也不过47 岁。所以实行这个目标难度并不是很大。

问题就出在了意外上。让人措手不及也想不到的是,年轻的光绪帝和年迈的慈禧太后在一天时间相继去世。摄政王接手后,对于能否继续执行既定的九年计划,一开始确有怀疑。特别是当日本利用中国弱势不断向东三省移民时,当日本对东三省的觊觎蚕食不断加大时,立宪党人对于先前与朝廷达成的九年立宪共识开始有点反悔,开始尝试着改变。

立宪党人反悔的背景说起来复杂,其实又很简单,这与他们小瞧摄政王有关。按照九年规划和钦定宪法,在整个立宪过程中和完成后,君主依然是大清国至高无上的权力拥有者,只是皇上不再独享权力,另有一个民选或半民选的国会,帮助皇室出出主意;还有一个拥有“有限权力”的责任政府,这个政府由议会选举,皇帝批准。按照这个模式,立宪完成的大清国就是日本明治维新的模式,这是先前的共识。但共识的前提是有明主圣君,能力风采都不弱于明治天皇。

光绪帝显然具有这样的潜质,甚至已经就是,至于现在的小皇帝就难说了。因此立宪党人利用一切机会要求加快立宪步伐,以期通过国会和责任政府分享权力。这就是几次国会请愿运动的背景。

面对立宪党人不断提升的政治压力,摄政王从容应对。他认为社会各界的爱国热情,对政治和对国家利益的高度关注,都值得肯定和鼓励,但是他提醒各位代表注意当年朝野九年预备共识的前提是国民程度尚未获得适度提升,所以九年预备的主要内容也就是扩大教育的基础,提高人民的识字率。现在如果强行召集国会,只会徒增纷扰,除了给民主宪政留下阴影,恐怕很难有什么好结果。

他劝各位代表一定想想当年朝野共识建立的不容易,“有计划政治”是共识各方都应该遵守的承诺。君主立宪就是要构建一个各方共赢、权力共享的合理体制,现在离成功还很遥远,就因为一件偶发事件改变计划,恐怕并不可取。这是摄政王面对第一次国会请愿运动所做的表态。

不过他重申,宪政必立,议院必开,朝廷之所以慎重筹划,以九年为期,就是要根据国情,分清轻重缓急先后之序,届时实现一个值得中国人夸耀的真正的立宪体制。

摄政王拒绝了第一次、第二次国会请愿运动,但是他对于立宪党人的想法,还是有所感触,当然也有很大震动。摄政王发自内心不愿与臣民为敌,他看到了一年来各地抗捐抗税群体事件此伏彼起,几无一日消停;至于孙文和那些革命党利用秘密结社策动的各种骚乱也很令人头痛,影响着清廷的政治统治。

清廷政治统治的基础就是这些立宪党人,现在如果他们再对统治发出怨言,那不仅是立宪党人的悲哀,而且可能就是大清王朝的末日。所以摄政王在拒绝提前召开国会的同时,并不主张对国会请愿运动进行镇压。他反复交代,在向请愿代表说明不能提前召开国会的理由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措辞,注意以理服人,注意保护请愿代表的政治热情。

错误援引《钦定宪法大纲》

摄政王对有计划政治的坚持是对的,如果连达成共识的东西都无法坚持,那还有什么事情能办成。但是到了1910 年,准议会机构资政院按部就班准备开院议政时,新的外交危机再度引爆,日俄两国在圣彼得堡背着中国签订类似于瓜分东三省的协议。紧接着,日本又逼迫朝鲜订立合并条约,朝鲜半岛统治权完全归属日本。这两个消息传来,立宪党人极为震惊,国内民众,甚至许多先前老成持重的官僚也都有点坐不住了,思来想去,还是想到了加快立宪步伐这条正途,于是有了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

第三次国会请愿不同于前两次,除了以立宪党人为主体外,各省督抚、学生、商人等都有不同程度介入,大家都担心中国发生朝鲜那样的亡国事件,这对摄政王构成极大压力。

大清国所面临的现实危机深深刺激了当家人,所以当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发生后,当各省督抚、王公大臣、中央各部院大臣相继加入施压队伍后,摄政王也就不再像过去那样坚守“有计划政治”的信念,特别是在资政院提出加快立宪步伐、建议朝廷尊重民意提前召集国会、组建有责任政府时,摄政王觉得已无话可说,遂表示既然如此,那就商量一个提前进行的办法。

后经会议政务处大臣会议反复商讨,摄政王于1910 年11 月4 日宣布接受各方面呼吁,将先前九年立宪规划缩短为五年,即于1913 年宣统五年召集国会,成立正式的责任政府。摄政王强调,现在距离召集正式国会只有两年时间了,全国上下都应该加紧进行各项准备,先将官制厘定,预行组织内阁,编订宪法。

摄政王基于各方面新变化对立宪党人的要求给予积极回应,赢得了国内外欢迎。此后大半年,国内政治氛围有了很大改善,革命党人心灰意冷,革命陷入低谷,看不到希望,他们在黄花岗最后一搏后,或流亡海外,或隐匿国内。国人政治热情也已被清廷立宪步伐所吸引,人们坐等君主立宪新时代,革命成了明日黄花。

根据立宪国家的一般情形,进入君主立宪时代的一个标志是成立责任政府,然后由责任政府分享君主部分治权,负责国会选举等具体事务。按此计划,清廷于1911 年5 月8 日宣布第一届责任内阁,这原本是中国人最为高兴的一天,是大清国的新生,想不到弄成了大乱,200 多年的帝国就此结束。

第一届责任内阁的根本问题是,摄政王错误援引1908 年《钦定宪法大纲》皇权至上,皇权享有任命百官的权力、他人不得无端干预等规定。

这些规定无疑是对的,但是摄政王忘记了两点:一是现在的小皇帝和摄政王本身就没有办法与大行皇帝比;二是如果摄政王任命一个具有真才实学的能人内阁,而不是凭借皇族、贵族血缘关系的内阁,谁又能说这不是皇上的权力呢?

摄政王或许有自己的苦衷,但这个被讥笑为亲贵内阁、皇族内阁的机构,不仅葬送了大清,而且足以表明摄政王对君主立宪有认知也明白,但好像做不了满洲贵族统治集团的主,无法革自己的命,无法说服满洲贵族遵守分享权力的政治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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